為積極踐行習近平總書記給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克拉瑪依校區畢業生回信精神,引導和鼓勵廣大青年學生樹立遠大理想,擔當時代責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基層砥礪奮斗,為國家建設貢獻新生力量。按照團中央《關于組建中國青年志愿者第25屆(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團有關工作的通知》有關工作的要求、學校定點幫扶南華縣工作實施方案以及學校接收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方案學校的相關規定,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擇優選拔”的方式,招募具備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資格的我校202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到定點幫扶縣縣級以下中小學開展為期一年的基礎教育志愿服務工作。
一、招募名額
根據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當年制定的中國青年志愿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高校名額分配表將招募3名具有我校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組建第25屆研究生支教團。
二、申請條件
申請的2023屆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須滿足以下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理想信念堅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較高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家國情懷。
2.學業成績達到學校規定的推免生推薦基本條件。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
3.身心健康,積極向上,具有奉獻精神和協作意識,熱愛并愿意從事偏遠地區基礎志愿服務工作,須為志愿北京網站的注冊志愿者。
4.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夠深入開展工作調查研究,能夠勝任基層的教學與管理工作。
5.擔任過學?;驅W院學生干部一年以上并獲得校級以上榮譽者,以及在重大志愿服務活動或其他相關活動中對學校和社會做出突出貢獻者優先考慮。
6.已考取教師資格證者優先考慮。
三、選拔程序
為打造一支高水平研究生支教團隊伍,保證教育扶貧質量,學校研究生支教團的選拔優先于學校兼職輔導員和行政助理等其他類型推薦免試研究生選拔,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全面考核,擇優選拔。
(一)公開推薦階段
2022年9月2日,發布研究生支教團招募通知,適時召開支教團宣講會,廣泛宣傳動員,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學將申請材料交至各學院(研究院)團委審核,各院審核通過后于9月13日前推薦至校團委,校團委協同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進行資格審查。學院將初審同意推薦的候選人的報名表(見附件1)及各類證明材料(成績單、四六級成績單、獲獎證書、志愿服務時長等資料復印件)交至校團委(學生活動中心307)。同時,以上材料電子版及匯總表(見附件2)發送至郵箱cuptuanwei@163.com,郵箱主題為支教團-學院。
(二)選拔考核階段
2022年9月15日,學校研究生支教團工作小組對資格審查通過的候選人進行支教團專項選拔考核,主要考核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綜合分析應變能力和支教業務能力。按照支教團專項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隊,確定研究生支教團候選人名單。學校研究生支教團工作小組將統一組織候選人體檢。研究生支教團候選人,還須通過學院(研究院)組織的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考核方可獲得擬錄取資格。
(三)公示階段
對獲得擬錄取資格的研究生支教團候選人,報學校推免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推薦人選,并進行全校公示7天,公示結束無異議的學生獲得研究生支教團資格。如同時報名其他類別推免生,優先錄取研究生支教團。
(四)接收階段
研究生支教團成員一經考核并被錄用后,須在學校公示期結束后一周內與學校簽訂支教志愿服務協議書,并按照學校推薦免試研究生程序完成相關工作。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無論該項工作進行到何種程序,都將取消研究生支教團推薦免試生資格:
(1)推薦、考核等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行為的;
(2)畢業設計(論文)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3)取得研究生支教團資格后受到學校警告(含)以上紀律處分;
(4)體檢不合格;
(5)申請出國者或與用人單位簽約
四、管理與保障
(一)按照教育部有關推薦免試研究生規定,為入選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協調辦理相關手續。志愿服務期間,應屆本科畢業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學資格。學校研究生院和各學院(研究院)按照學校推薦免試研究生的相關規定,為入選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協調辦理相關手續。志愿服務一年期間,支教團志愿者原則上不得從事支教崗位以外的工作,完成支教工作返校后方可進行課程學習。
(二)按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關規定,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享受服務期為一年的有關政策。志愿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計算服務期及工齡,并在服務證書及服務鑒定表中體現。
(三)志愿服務期間,工作生活補貼、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等服務保障,執行當年度西部計劃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由地方財政按月及時足額發放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工作生活補貼;承擔志愿者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從志愿者工作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為每名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購買單項最高保額不低于8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殘疾)、重大疾?。ê毙圆∩砉剩┑壬虡I保險,確保在服務省集中培訓前三天生效。服務地協調服務單位為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提供免費住宿和餐飲便利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學校對入選研究生支教團學生每月發放一定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我校助管工資扣除團中央支教團志愿者工作生活補貼后的差額。志愿服務一年期間,學校報銷2次往返學校到支教地的交通費。
(五)研究生支教團成員確定后,校團委指導成立研究生支教團團支部,加強團支部建設。圍繞提升理論素養、增強教學技能、熟悉管理規定、了解服務地風土人情等內容,開展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要提交培訓記錄和心得。學校組織研究生支教團成員參加教學見習,組織支持研究生支教團成員報考中小學教師資格證。
(六)研究生支教團成員在服務期間,人事關系(檔案)保留在學校,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地。期間認真履行當地教育部門分配的支教任務,嚴格遵守學校志愿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服務單位的相關管理規定。如需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一周(含)以內且不離開支教地的,須經支教單位同意,并報學校團委備案;請假超過一周或請假離開支教地的,需經學校和服務單位批準。
(七)志愿服務期間,原則上不得提前終止支教工作,確因生病不能或由學校確認不適合繼續擔任支教工作的,經學校醫院確診和學校審核同意后,可以不再擔任支教服務工作,相關生活補貼停止發放。
(八)志愿者服務期滿,要接受校團委和服務單位的聯合考核,經考核合格者,學校給予考核鑒定意見并放入檔案。表現優秀、成績突出者,給予表彰獎勵;考核不合格者,將被取消研究生入學資格。
五、相關咨詢
聯系人:賈慶超
聯系電話:89733900
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