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選范圍及名額
1.評選名額:30名,其中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不超過獲獎總數的20%。
2.評選范圍:年滿14周歲、不滿40周歲(1979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出生),工作生活在北京的青年。
二、評選條件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
3.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在本職崗位上創先爭優并取得突出成績,具有良好的社會影響和示范帶動作用。
4.重點評選以下四個方面的優秀青年:
(1)愛崗奉獻,扎根基層一線,在平凡的崗位做出不平凡的業績;
(2)創新進取,在本領域積極創新創業創優,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引領風尚,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積極弘揚青春正能量;
(4)服務北京,在重大工作項目和重大政治任務中作出重要貢獻,具有較強示范引領作用。
三、評選程序
(一)征選報名(2月下旬至3月上旬)
通過以下四種渠道進行人選推薦。
1.基層提名:各區、局級單位團委在征得本級黨組織同意后,提名推薦參評人選。
2.組織征選:評選表彰委員會根據行業歸口,面向相關行業主管單位征選參評人選。
3.媒體推薦:面向在京主要新聞媒體征選參評人選,重點征集媒體挖掘、宣傳的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發揮正面導向示范作用的優秀青年。
4.個人自薦:通過北京青年報、團市委網站等媒體和網站發布評選公告,面向社會征集參選人。自薦人在征得單位所屬局級單位團委或居住地所屬區團委同意后,可自薦報名。
各區、局級單位團委要本著真實、公正、從嚴的原則,對申報人選進行資格審核和嚴格考察,擬推薦對象要在所在單位或地區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評選表彰委員會辦公室。
如果推薦對象為機關事業單位干部的,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計劃生育等部門意見。推薦對象為企業負責人的,要征求工商、審計、稅務、環保等部門意見。
(二)資格審核(3月上中旬)
1.團市委各相關戰線部門負責初核并匯總本系統推薦人選材料。
2.評選表彰委員會辦公室(團市委組織部)負責初核并匯總其他征選人選材料;負責材料復核并提出符合條件人選,匯總名單報初評委員會。
(三)初評(3月下旬)
在評選表彰委員會領導下,組建初評委員會,對候選名單進行初評初審,確定60名候選人進入復評。
初評委員會由團市委書記會成員、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處室、團市委機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負責人、各分專委員會委員代表組成。
(四)網絡評選及事跡展示(4月上中旬)
依托團市委“青春北京”微信公眾號,面向廣大公眾對60名候選人開展網絡投票,投票結果將作為復評的重要參考。
(五)復評(4月中旬)
召開現場評審會,組建復評委員會,對60名候選人進行綜合評議和無記名投票,確定擬表彰人選名單。
復評委員會評委從“評委庫”中隨機產生,由評選表彰委員會成員、各領域各行業主管單位代表、團市委委員代表、北京青年五四獎章獲得者代表、新聞媒體代表、專家學者代表、全市各領域青年代表組成。
(六)公示(4月下旬)
“北京青年五四獎章”擬表彰人選名單在團市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表彰(5月上旬)
公示無異議后,團市委、市人力社保局會簽表彰決定,對獲獎人員頒發榮譽證書。
(八)宣傳宣講
深化“北京青年五四獎章”的品牌效應,開展一系列宣傳宣講活動,切實發揮“北京青年五四獎章”的示范引領作用。
四、組織領導
成立“北京青年五四獎章”評選表彰委員會(以下簡稱“評選表彰委員會”),成員由共青團北京市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同志組成,負責評選表彰組織協調工作。評選表彰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團市委組織部,負責評選表彰日常工作。
五、校內申報相關工作要求
1.各團委要廣開視野,廣辟渠道,注重挖掘積極投身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在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和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建設中涌現出的青年典型,彰顯評選的廣泛性、代表性和導向性。既要重點關注人選的思想道德素質、工作才能和工作業績,又要突出基層一線和新興領域。
2.請申報者于2月27日(周三)12:00前按照第三十三屆“北京青年五四獎章”申報材料要求(見附件2)所列材料電子版及紙質版報校團委,逾期不報、材料不全的,視為自動放棄。
聯 系 人:王茹
聯系電話:010-89739101
電子郵箱:cuptuanwei@163.com
紙質材料接收地址:學生活動中心307
附件:
1.第三十三屆“北京青年五四獎章”申報材料要求
2.《第三十三屆“北京青年五四獎章”人選信息匯總表》
3.《第三十三屆“北京青年五四獎章”推薦評選表》
4.《北京市系統表彰獎勵先進個人登記表》
5.《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征求意見表》
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