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掛靠單位:
2016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項目已進入項目實施中期階段,為了及時掌握各項目實施進度,促進各項目順利完成,現對2016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進行中期檢查,具體要求如下:
一、中期檢查項目范圍
本次中期檢查包含2016年立項的國家級、北京市級和校級項目,以及2015年立項的國家級創業實踐項目。
二、中期檢查時間要求
11月14日前完成項目中期檢查工作,并上交相關材料
三、中期檢查具體要求
1、各項目掛靠單位組織項目中期檢查評審專家組對各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答辯評審,并給予修改意見。評審專家組成員要求至少三位教師組成,并且由一名正高級職稱教師作為專家組組長,上報材料同時上交專家組成員名單。
2、本次中期檢查包括項目變更信息的統計,2016年立項的國家級一年期項目、北京市級和校級項目如涉及信息變更需在本次中期檢查過程中提交申請,直到項目結題不再認定項目信息變更。2016年立項的國家級和北京市級項目以及2015年立項的國家級創業實踐項目立項信息現已上報上級組織,原則上不支持項目信息變更,如必須變更,掛靠單位需提交詳細情況說明。
3、2016年立項的國家級一年期項目、北京市級和校級項目需提交《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中期檢查書》(紙質版和電子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過程記錄冊》(紙質版手寫)。2016年立項的2年期國家級項目和2015年立項的國家級創業實踐項目鼓勵各掛靠單位組織項目中期檢查評審答辯。
4、各項目掛靠單位需在11月14號前上交《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中期檢查書》(紙質版和電子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過程記錄冊》(紙質版手寫)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變更申請書》(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至校團委備案,各掛靠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各保存一份備案。
5、各掛靠單位需要對本次中期檢查評審結果以及項目變更信息進行公示,上交《2016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中期檢查情況匯總表》和《2016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變更信息匯總表》。
教務處
校團委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