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和表彰在我校65周年校慶志愿服務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志愿者,樹立服務典范,發揮示范帶動、榜樣引導的作用,進一步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激勵我校師生更多、更好的服務校園與社會,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特進行此次優秀志愿者評選活動。
一、評選對象
由校團委統一組織的全程參與65周年校慶志愿服務的志愿者以及活動負責單位因實際崗位需求而納入的志愿者。
二、評選條件
1.自覺維護學校、志愿者組織和志愿者形象。在服務過程中充分發揚石大“實事求是、艱苦奮斗”的石大精神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
2.在服務崗位中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對崗位其他志愿者起到很好的帶頭示范作用。
3.思想積極進步,集體觀念強,能夠及時配合其他志愿者圓滿完成服務工作。
4.未出現無故缺席相關校慶志愿者培訓和服務工作,且積極配合管理。
5.在“志愿北京”平臺實名注冊,且已錄入相應時長。
6.出現下述情況之一的不能評選為優秀志愿者:
①無故缺席一次或者一次以上志愿者培訓的;
②未能及時到崗,導致崗位空缺的;
③不服從管理與崗位安排的;
④擅自離崗或者脫崗的;
⑤由于自身服務態度,禮儀等問題,導致服務對象不滿的。
三、評選細則
1.以學院為單位提供參評者參加校慶志愿者培訓的簽到記錄。
2.以學院為單位提供志愿者上崗記錄,學院有志愿者協調到其他崗位的,由相應崗位負責人提供上崗記錄。
3.獲得校慶相關活動負責部門提名表揚的該項崗位志愿者優先推薦。
4.得到校友表揚的志愿者優先推薦,需提供相關證明。
5.有其它優秀表現且能提供客觀證明的優先推薦。
四、評選要求:
1.滿足評選條件的所有志愿者均可參與評選,學院根據服務表現擇優推薦,各學院最終推薦的優秀志愿者不能超過學院實際參加校慶志愿者總人數的20%,實際參加校慶志愿者總人數以校團委最終核定公示的為準。
2.各學院于10月7日之前完成推薦工作,并提交學院校慶優秀志愿者推薦名單(附件1)以及相關記錄原件以及證明材料原件或者復印件。優秀志愿者推薦名單需加蓋學院公章,所有材料于10月8日送至校團委辦公室。
3.各學院需認真梳理,嚴格審查,上報后由校團委核查,核實無誤后予以認定并公示。
4.黨委宣傳部、校團委、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檔案館等機關單位因實際工作需要而統一納入的志愿者,也參照上述規定推薦優秀志愿者,不占學院名額。
五、獎勵
為校慶優秀志愿者將頒發《優秀志愿者證書》,并予以公示表彰。
六、聯系人
夏通璟 89733048
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