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集體評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07-12-12
來源:校團委
閱讀次數:
各院系團總支: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正確引導新時期首都青年學生健康成長成才,團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學聯決定,在全市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中繼續開展“北京市三好學生”、“北京市優秀學生干部”和“北京市先進班集體”的評選工作。為配合此次項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在校的學生和學生班集體(不包括2007級新生和新生班級)。
二、評選條件
(一)“北京市三好學生”評選條件
1.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榮辱觀;
2.積極參與北京奧運會的籌辦工作,在奧運志愿服務工作和“微笑北京”主題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
3.熱愛所學專業,善于學習和吸收新知識,勤奮學習,成績優異,在學術研究、科技創新等方面有突出成績;
4.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
5.具備校級三好學生或校級優秀團員資格。
(二)“北京市優秀學生干部”評選條件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廣大同學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主題活動中積極踴躍;
2.投身北京奧運會籌辦工作,在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志愿者工作中發揮了組織協調和模范帶頭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