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采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的通知
各位在職教職工、離退休教職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摸清廣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情況底數,夯實退役軍人工作基礎,建立精準的服務保障體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8〕49號),現將我校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對象
信息采集對象為我校在職、離退教職工中,涉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服務管理的所有相關人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類:
1.軍隊轉業干部;
2.退役士兵;
3.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
5.復員軍人;
6.退伍紅軍老戰士;
7.殘疾軍人;
8.享受國家撫恤的傷殘民兵民工;
9.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內容
信息采集的內容包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對象類別、基本生活狀況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保、住房、撫恤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基礎信息和照片。
三、采集方法
1.我校在職教職工中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請將填寫的信息登記表(附件1)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人事處郵箱(renshichu@cup.edu.cn)。
2.我校離退教職工中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可現場登記或送交填寫好的紙質版信息登記表(附件1)或發送電子版到離退休工作處的郵箱(dwm129@qq.com)。
登記(收表)地點:
(1)石油大院:離退休工作處103室,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62396247。
(2)昌平:離退休工作處平房辦公室(校醫院北側),聯系人:鄧老師,聯系電話:89733741。
3.在學校登記后,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前往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等地設立的集中采集點(社會事務科或類似職能部門)申報信息,并在填報完成后簽字確認。
在戶籍所在地申報時,需攜帶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相關證件;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等相關證件;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四、采集時間
信息采集時間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聯 系 人:劉老師 趙老師
聯系電話:010-89733060
人事處 離退休工作處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