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處)、中心:
根據北京市治理教育亂收費局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2008年春季教育收費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抓住春季開學收費的關口,加強收費工作監督和管理,有組織有計劃的開展春季教育收費自查、抽查和檢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財務處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決定在全校開展“教育收費自查工作”,請各單位將本部門涉及到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相關依據,按時上報財務處。
要求:
(1)學校實行統一收費、規范管理,不允許各二級單位擅自擴大收費范圍、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自行收費、坐收坐支。
(2)各單位將上報情況填好后,由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于2008年3月19日前報到財務處綜合科。(本單位確無收費情況的,填報無)
請各單位認真對待,認真清理、及時上報。
報表樣式如下:
教育收費自查表
自查單位: 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