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20日前,各院系以班級為單位按照學號順序將遷移證排好和不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登記表收起一同交到保衛處戶籍室。各個班級需注明接收遷移證情況(例:地質一班共32人,接收遷移證27張,5人戶口未遷移至學校)。
2.學生戶口待審批落戶后,安排具體時間核對戶口信息及采集身份證照片,網上通知,請各院系配合通知學生。
如有問題請及時與保衛處戶籍室聯系。
聯系電話:89733461
新生戶口遷移說明
1.根據北京市教委的規定,北京生源的新生、 定向委培的研究生、博士生不辦理戶口遷移;
2.其他省市的新生可根據本人的意愿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不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可以辦理但未辦理的)要填表登記并簽字,不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不能在北京辦理本人身份證及相關戶籍證明;
4.每年新生戶口指標一次性審批,逾期辦理的不能超過2008年12月20日,過期或跨年度的不予以辦理審批及落戶手續,如果不按要求執意將戶口遷來的,辦理不了落戶后果自負。
檢查新生戶口遷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