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研究中心: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華舉辦國際會議必須提前申報,未提前申報的國際會議將不予批準。國際會議分為重大國際會議和一般國際會議,重大國際會議要教育部審核后報國務院審批。
請相關二級單位盡快落實本單位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擬在華舉辦一般國際會議情況,及在2013年前擬在華舉辦重大國際會議的情況。將在華舉辦國際會議計劃匯總后于10月31日前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內容包括:
1. 會議全稱
2. 會議地點
3. 擬開會時間
4. 規模(中方參會人數、外方參會人數)
5. 申辦、承辦、合辦(外方單位中英文全稱、對外承諾日期)
6. 經費來源
7. 備注(需要說明的情況)
聯系人:李光和 電話:89733476 email:lguanghe@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