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8]78號)規定,要求教育部門取消如下收費項目: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學位及文憑認證費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報名費和評審費
3、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費
4、學位證書工本費
5、高等學歷文憑工本費
6、外語、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工本費
7、國家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工本費
8、高校保送生綜合能力考試考務費
我校嚴格執行本通知的規定,請各相關部門及時核查是否存在上述收費項目,如果存在,自2009年1月1日起,務必取消和停止上述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也不得以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方式變相繼續收費。我校允許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如下,請遵照執行。
附件: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育收費公示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