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6月21日下午,以下單位未按照《印發<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預防與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石大京黨〔2009〕14號)要求向校長辦公室報送信息員情況:
資源與信息學院、石油天然氣工程學院、化學科學與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工商管理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外語系、提高采收率研究中心、校辦企業總公司。
以下單位未嚴格執行防控甲型H1N1流感“零”報告制度:
資源與信息學院、化學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外語系、提高采收率研究中心。
請未報送本單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信息員情況的單位按要求速將信息報送至校長辦公室。請各單位嚴格執行防控甲型H1N1流感“零”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