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優秀教師給學生上課,發揮品牌課的示范性作用,促進我校教學質量的進一步提高,經研究決定開展我校第四批品牌課程評選工作。
現將評選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參評條件
1.參評的課程必須通過課程教學質量合格評估且授課效果良好,對于參評的本科課程,在教學質量調查中學生評價結果名次排序位于前40%,并且不得在后20%中出現過;對研究生課程聽課人數一般要求在30人以上。
2.近五年內(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三次獨立講授我校本科生培養計劃或研究生培養方案上所列同一門課程;
3.2009-2010學年第一學期和2009-2010學年第二學期講授該課程。
二、組織機構
1.各院(系、部)負責向學校推薦參評課程和教師;
2.各院(系、部)教學專家組負責對申報的品牌課進行初評;
3.由校教學專家組負責最終評選;
4.品牌課評選的日常工作由教務處教學研究科、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負責。
三、申報名額及評審程序
1.各院(系、部)向學校推薦的參評教師數原則上控制在2名以內,以理論課程為主,公共基礎課程和主干課程優先;
2.參加品牌課程評估的教師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請,并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品牌課程評估指標體系》進行自評,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品牌課程評估申報表》;
3.自評達到品牌課程標準的課程,由院(系、部)組織教學專家組進行初評并給出評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