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2010屆畢業生離校工作,確保畢業生按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戶口在學校的所有畢業生需本人憑畢業轉單來戶籍室領取遷移證或戶口卡至落戶地辦理落戶手續。注意戶口遷移證不能自動打回原籍,所有手續均需本人到戶籍室辦理;
二、北京生源的畢業生不在戶口遷移范圍之內;
三、2010年畢業生借出的戶口登記卡,請務必在6月15日前歸還,從6月15日起,畢業生戶口卡一律不外借,以便核對信息;
四、畢業生已落實接收單位并且單位接收戶口的,按就業指導中心提供的派遣名單將戶口直接遷移至工作單位所提供的落戶地址;
五、畢業生有接收工作單位而該單位不接收戶口的(如外資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等)和沒有接收工作單位的,需本人到落戶地派出所確認戶口遷移地址后再辦理戶口遷移,學生憑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到落戶地落戶;
六、京外生源地畢業生辦理出國的,可將戶口保存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遷回原生源地教委或原生源地所在城市的人事局;
七、畢業生戶口遷移地址填寫須準確無誤。根據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畢業生戶口遷出之后原則上不再辦理戶口變更手續;
八、戶口遷出后要及時辦理落戶手續,遷出未落戶(手持遷移證)而造成遷移證過期,以后不能正常落戶的,由本人負責,逾期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憑就業報到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遷移證具體發放時間為6月25--29日。請各班班長提前電話預約領取時間。如有疑問請到保衛處戶籍室咨詢,咨詢電話:89733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