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處關于催繳研究生、本科生欠費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0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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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導師、學生: 為了盡快完成研究生、本科生欠費清理工作,現將有關通知如下: 財務處近日將欠費學生名單及其所欠金額發給各院(系)院長(系主任)。請各院(系)把關,對于2002級欠費研究生,不允許進行論文答辯,由研究生院把關,對欠費研究生不能申請學位;對于2003級欠費研究生,不給予中期考核;對于欠費本科生,請各院系高度重視,加大催繳力度。對2004年已經承諾近期交費的學生,進一步督促其盡快交費;需要申請校內貸款的學生,應及早辦理申貸手續;對欠費本科生由教務處把關,不能注冊、答辯,不能申請學位。請各院系對欠費研究生、本科生盡力協助催繳,同時注意了解學生的真實情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以免對學生造成不利影響。有關具體規定,請按照石大北財[2004]10號《石油大學(北京)學費收繳管理辦法》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