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優秀提案及提案承辦先進單位的評選辦法(試行)
發布日期: 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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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我校教代會代表行使民主權利,積極參政、議政,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提高提案質量;為鼓勵提案承辦單位,提高提案處理效率和質量,提案工作委員會將對教代會提案及提案承辦單位進行評優?! ∫?、優秀提案的評選辦法: 1、評選范圍 被提案工作委員會立案的提案?! ?、評選條件 ?。?)提案對學校的改革、發展和職工利益等方面有促進作用; ?。?)提案主題明確,科學合理,建設性強; ?。?)提案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提案,對承辦單位的處理意見及時反饋?! ?、評選名額 每次教代會按提案總數15%的比例評選優秀提案?! 《?、提案承辦先進單位的評選辦法 1、評選范圍 提案承辦單位 2、評選條件 ?。?)對提案答復的滿意率較高; ?。?)提案代表對單項提案處理的滿意程度較高; ?。?) 承辦單位按時答復和處理提案并及時反饋?! ?、評選名額 每次教代會按提案承辦單位10%的比例評選提案承辦先進單位?! ∪?、評選程序 由提案委員會根據評選條件集體討論,并提交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 ∷?、獎勵 對優秀提案的提案人和提案承辦先進單位在下次教代會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