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員領導干部兼職管理實施細則》(中石大京黨紀〔2013〕3號)的要求,在經濟實體和社會團體中兼職且未經校黨委批準的處級(含副處級)以上干部,應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領導干部兼職審批備案表》(簡稱《審批備案表》),報校黨委審批。具體要求與說明如下:
1、若有多個在經濟實體或社會團體中的兼職,應對每個兼職分別填寫《審批備案表》,填寫規范參見表后說明。
2、請本人填寫《審批備案表》,由所在二級單位審批后,于2013年5月25日之前交紀委辦公室(行政樓210),同時將電子版通過OA系統協同給紀委。
對于未履行審批手續,違反規定兼職取酬的領導干部,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人:劉煥禮;電話:8973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