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上級部署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體教職工包括事業編制人員和非事業編制人員,其中非事業編制人員含非教師崗人員、外聘高層次人才、二級單位自籌經費聘用人員、校聘工勤崗人員、博士后、保衛處和后勤實體勞務派遣人員等各類人員。教職工人員名單由人事處牽頭,校工會、信息中心、保衛處和后勤管理處協同匯總。
二、目前仍滯留在湖北地區的教職工不要返京,滯留在其他省市的教職工各單位不催返京。
三、全體教職工原則上2月14日正式上班,不同人員參照下述要求確定正式上班日期:1)寒假期間未離京人員和已經返京人員,自本通知日起,自行主動居家觀察2周,未出現癥狀的觀察期滿解除觀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早于本通知日期已經開始居家觀察的,2周觀察期內未出現癥狀的解除觀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2)目前尚未返京的人員,如采用自駕方式中途不停頓可直接返京的,可自見自本通知日起,自行主動居家(包括在親屬家)觀察2周,未出現癥狀的觀察期滿解除觀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早于本通知日期已經開始居家(包括在親屬家)觀察的,2周觀察期內未出現癥狀的解除觀察,可以于2月14日正式上班;自駕返京途中經過服務區停留時,須注意做好防護措施。3)目前尚未返京的人員,若自駕返京中途需要住宿停留,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京的,自返京到家之日起自行主動居家觀察2周,未出現癥狀的觀察期滿解除觀察,正式上班時間順延,并請通過e服務履行線上請假手續,按事假類型請假并說明情況附相關材料,請假期間不扣發相關待遇。
四、寒假期間,除值班人員以外,教職工不要提前返校,確有必要的須經本單位黨政負責人同意;防控措施未正式通知解除前,教職工出現在校內公共區域必須佩戴口罩;處于觀察期內的教職工不外出、不來校,每天測量體溫并做好記錄和報告;防控措施未正式通知解除前,各單位一律不安排教職工出差。
五、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負責統計本單位全體教職工寒假期間的行動軌跡。并建立未返京和返京后觀察期教職工清單臺賬、14日內到過(或途經)武漢或湖北其他地區和接待過武漢人員的教職工名單和自行隔離情況,每日更新并報人事處。對于雙聘院士、名譽院長、兼職教授等無固定來校時間要求的人員,防控期間要求來校的,應提前和所在學院溝通確定來校時間,報人事處批準后方可來校。
六、原則上教職工盡量在家用餐,特殊情況需要到食堂就餐的憑一卡通,并經測試體溫合格后方可就餐。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大局意識和底線思維,按照學校的統一部署,各負其責、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好疫情防控應急值守,確保人員到位,信息暢通,嚴格執行報告制度,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如出現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職、不當履職、違法履職的,依照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以上內容若因上級最新精神需做調整的,將另行通知。
人事處
校工會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