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學習之星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的意見》,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學習之星評選工作的通知》(京教職成〔2021〕6號)等要求,學校現開展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學習之星評選推薦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北京市委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把握首都“四個中心”戰略定位,提高“四個服務”水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表彰熱愛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參與學習型城市建設工作的市民先進典型,特別是在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的社會各界先進代表。充分發揮廣大市民在首都學習型城市建設中的主體作用,提升全體市民整體素養,發揮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優勢,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在全社會積極營造人人皆學、處處能學、時時可學的終身學習良好氛圍,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產業轉型升級和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人才榜樣。
二、評選范圍
全校師生員工均可參評。
三、基本條件
申報評選的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不懈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踐行者。
(二)愛崗敬業、勤于學習、努力鉆研業務,把學習、工作、創新三者有機地結合起來。
(三)面向新時代、新特征、新需求,主動作為。學以致用,成效明顯,特別是在促進就業、創業、創新和創造等方面成效顯著。
(四)踐行終身學習理念,自覺制定和執行個人學習計劃,堅持持續學習,具有較強的個人學習能力,善于處理工作、學習和生活之間的矛盾。
(五)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性學習活動,特別是疫情防控常態化后表現突出的先進典型,示范帶頭作用明顯,群眾公認度較高。
四、工作要求
(一)已被評為“首都市民學習之星”的個人不再申報。
(二)各單位按照評選條件做好組織推薦工作,將本單位參評人的材料匯總后于5月12日前報送至黨委宣傳部。報送材料包括:
1.《首都市民學習之星申報表》(見附件)。其中主要事跡部分,要形成一篇完整的事跡材料,突出以學習為主要內容,2000字以內。
2.一寸白底彩色個人照片1張(電子版)。大小不超過2M,格式:jpg,png。
3.申報個人須準備5分鐘以內視頻資料,手機或專用設備拍攝視頻均可,聲音、畫面等要清晰,能夠完整反映申報個人的基本情況。大小不超過50M,格式:mp4,編碼:AVC(H264)。
以上1-3電子版請發送至xuyunfei@cup.edu.cn;《首都市民學習之星申報表》紙質版經二級單位蓋章后報送至主樓A313辦公室。
聯系人:徐云飛;電話:89731981。
附件:“首都市民學習之星”申報表
黨委宣傳部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