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浙大藥學院領導收到國內某大學一位教授的郵件,投訴在浙大讀書并已畢業的學生賀海波,未經同意使用了他的一組數據發表論文。浙大藥學院立即組織調查,截至2009年初調查結果顯示,賀海波剽竊論文情況屬實。其在2006年6月進入浙大博士后流動站,2008年7月被浙大聘為副教授,期間先后共發表8篇論文,其中1篇發表于2007年,7篇發表于2008年。在這8篇論文中有兩篇剽竊其博士生導師的研究數據;有兩篇部分是自己實驗數據,部分是剽竊內容;有一篇是一稿兩投,實驗數據是自己完成;有兩篇實驗數據自己完成。其論文中還存在不少圖表、數據張冠李戴的情況,重復發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標注基金資助、捏造知名專家幫助修改英語等嚴重學術不端行為。鑒其問題確鑿,本人供認不諱,學校于2008年11月做出決定,撤銷其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浙江大學藥學院副教授賀海波學術剽竊
發布日期:2009-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