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北京市邊遠山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教財〔2020〕22號)規定,2021年起,北京市邊遠山區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對象擴大至在京高校應屆畢業生和京外高校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為做好我校2021年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到北京市邊遠山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應屆畢業生,包括北京地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克拉瑪依校區北京生源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間已享受學費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畢業生除外(詳細規定見附件1)。
二、資助標準
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低于標準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資助。
三、申報流程
(一)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請于9月10日前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并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類型 |
備注 |
1 |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附件2) |
兩份原件、電子版掃描件 |
|
2 |
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 |
兩份復印件、電子版掃描件 |
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需要同時提供,同時提交單位開具的未簽訂就業協議證明;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其中一項材料中需明確說明基層就業服務年限 |
3 |
本人身份證、中行卡及授權書(模板見附件3) |
兩份復印件、電子版掃描件 |
兩者均需正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并在復印件上手寫身份證號和中行卡號 |
4 |
其他證明材料(附件4) |
兩份原件、電子版掃描件 |
如雙學位證明等,需加蓋相關部門公章 |
5 |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附件5) |
電子版 |
請填寫完成后認真檢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誤,信息將作為基層就業補償代償信息上報及審批材料,務必與紙質版材料一致;因材料不全、報送不及時或信息有誤導致申請失敗或資金發放未成功,后果由申請人自負。(學生提供的銀行卡號必須為中行卡號) |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兩份,并分別按照序號順序排放,無需裝訂,同時將以上序號1-4中電子版掃描件/照片和附件5電子版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郵箱cupbcdc@163.com,壓縮包和郵件命名規則:學歷-學院名稱-學號-姓名-基層就業補償代償申請材料。
紙質材料請通過EMS進行郵寄,信息如下:
收件人: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18號學生活動中心301
郵編:102249
(二)資金審核
根據22號文規定,畢業生通過資格審核后的第2年開始,在確認其在職在崗情況后,按照資助資金總額33%、33%、34%的比例分3年獲得資助。學校資助管理中心對本校受理并通過資格審核且在3年周期的畢業生在職在崗情況進行確認。資金申請完成后,學校直接將資助資金發放給畢業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握政策對象和條件,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北京市市邊遠山區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確保每一位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知曉政策,及時完成申報。
2.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要求申請材料真實、準確、規范和翔實。對提供虛假證明的畢業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補償代償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聯系人:齊樂 楊濟寧
聯系電話:89732128
2021年北京市邊遠山區補償代償微信群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