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下達2014年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及預算的通知》(教財司預函[2012]108號)文件規定,我校2014年國家助學金基準名額為1503人。根據財政部、教育部 關于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教〔2007〕92號)規定和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了中國石油大學2014年國家助學金評審辦法。希望各學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遴選,評選出符合條件的國家助學金獲得者。
(一)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二)評審程序:
1. 根據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上交《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在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此表學院自留)。
2. 經各學院審批確定名單后,提交資助管理中心。
3. 如對名單有異議,返回所在學院重新審定;如對名單無異議,經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匯總后上報教育部。
4. 公示:初評名單需經所在班級、學院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名額及金額分配:
根據各學院上報的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我處已確定國家助學金金額分配表(已發oa),請各學院按照學生貧困程度以人均特困3000元/年、困難2000 元/年、一般1000元/年三個標準足額上報名單,總金額不能高于各院所分配金額(檔次金額學院可根據分配適當調整)。
(四)上報時間
請各學院2014年10月20日10:00前將相關材料送至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發OA。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