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對在2014-2015學年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應屆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有求職或創業意愿,且在2014-2015學年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2015屆畢業生。
以下四類學生不在本資助范圍內:
1.已獲得當年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求職補貼的畢業生;
2.繼續攻讀學位的畢業生;
3.往年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但2014-2015學年沒有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4.定向畢業生。
二、補貼標準
1000元/人。北京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申請人的個人銀行賬戶(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網點開立的賬戶)。
三、申請材料
1.《2015年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表見附件1,具體填寫要求見附件3);
2.畢業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及本人開戶的中國工商銀行卡(正面)復印件一式一份(見附件4)。
四、工作要求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加強協調配合,設立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相應舉報投訴,各單位要認真核查,對經查實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高校畢業生,責令退回補貼資金,并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學籍檔案。凡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對有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報送時間要求
各學院應認真填寫《2015年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見附件2,紙質及電子版),連同畢業生申請材料(紙質版)一并于2015年6月24日(周三)上午10:00前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我校監督舉報電話及郵箱:89732128 cupzizhu@163.com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