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關于撥付2015-2016學年度中央在京高校家庭困難學生飲水、洗澡、電話補助的通知》文件精神,請各學院嚴格按照下列指標進行評選,具體安排如下:
1、補助對象
此次補貼對象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本科生(不包含休學、入伍的學生),綜合考慮獲得獎助學金、學費減免獲得情況進行發放,第二學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考慮發放該補助;
2、補助標準
補助金額為185元/人,評選對象為一、二、三、四年級本科生。
3、指標分配
學院 |
地學院 |
石 工 |
化 工 |
機 械 |
信 息 |
理學 院 |
商學院 |
外語 |
合計 |
一、二、三、四年級指標(185元/人) |
234 |
284 |
307 |
357 |
305 |
148 |
231 |
50 |
1916 |
4、請學院確定補助學生名單并公示三天后于4月27日下午三點前將電子版名單發送oa(參見附件1格式)。
5、請獲補助畢業生在7月10日前不要注銷學校發放的中行卡。
聯系人:徐老師 電話:89739145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