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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6-2017學年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的通知

來源: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作者:徐睿甜? 發布日期:2016-09-28 
根據教育部《關于下達2016年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及預算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82號)文件規定,我校2016年國家助學金基準名額1697人。根據財政部、教育部 關于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教〔200792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選辦法》(中石大京學[2014]8號)規定,現開展我校2016年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希望各學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遴選,評選出符合條件的國家助學金獲得者。
(一)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
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
被認定為2016-2017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二)評審程序:
1. 根據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上交《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在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此表學院自留)。
2. 經各學院審批確定名單后,提交資助管理中心。
3. 如對名單有異議,返回所在學院重新審定;如對名單無異議,經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匯總后上報教育部。
4. 公示:初評名單需經所在班級、學院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三)名額及金額分配:
根據各學院上報的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我處已確定國家助學金金額分配表,請各學院按照學生貧困程度以人均特困3000/年、困難2000 /年、一般1000/年三個標準足額上報名單,總金額不能高于各院所分配金額。
(四)金額分配
       
金額分配 :詳見Oa。
請各學院20161020日前將相關材料送至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發OA。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6928 
  • 附件1:附件6 2016年國家助學金匯總表(通用 更換標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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