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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6-2017學年宋慶齡基金會“中海油”大學生助學金的通知

來源: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作者:徐睿甜? 發布日期:2016-09-28 
各學院:
  
   現收到宋慶齡基金會通知,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再次捐資,繼續開展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國海油

大學生助學基金”第四期項目。按照項目實施進度安排,現啟動中海油助學金評選工作。


(一)、申請助學金的基本條件:

1、申請者為正式注冊的2016級本科生;

2、申請者本人實際消費水平無法達到學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標準;

3、申請者未享受國家、學校、團體、個人提供的其它助學金或學校提供的補貼、減免學費等優惠。

4、被認定為2016-2017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二)、申請助學金優先獲準的條件如下:

1、孤兒貧困生;

2、烈士家庭的貧困生;

3、少數民族地區貧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補貼家庭的貧困生;

5、雙親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生;

6、國家級貧困縣農村的“五保戶”及其它經濟困難的家庭;

7、國家級貧困縣城市的雙親下崗家庭的貧困生。

(三)、受助生的變更和終止

1、變更:

受助生一經確定,應避免變更。如必須變更時,學校須向中國宋慶齡基金會說明,并提供相關書面認定依據。

2、終止:受助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將終止資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學業者;

(2)受法紀處分者;

(3)弄虛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問題。

(四)申請程序

1、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必須由本人向學校提出電子申請、成績單、家庭背景資料等,申請的有效期僅限于當學年。

2、學院(部)根據學生申請,在班級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經學院獎學金評審小組按照受助標準進行初步篩選,并在本學院公示。

(五)上交材料:

附件1.宋慶齡基金會“中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受助學生申請表(電子版)

附件2. 2016年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海油”學生助學金匯總表(電子版)

 

以上電子版于1020發送oa。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6-9-28

 

  • 附件1:附件1.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海油大學生 助學基金”受助學生申請表.doc
  • 附件2:附件2.2016年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海油”學生助學金匯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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