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下達2019年中央部門所屬各高等學校國家獎助學金名額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號)文件規定,我校2019年國家助學金基準名額為2359人。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規定和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了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9年國家助學金評審辦法。希望各學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遴選,評選出符合條件的國家助學金獲得者。
一、基本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5.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7.被認定為2019-2020學年家庭經濟困難生。
二、評審程序
1.根據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上交《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在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此表學院自留)。
2.經各學院審批公示確定名單后,提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如對名單有異議,返回所在學院重新審定;如對名單無異議,經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匯總后上報教育部。
4.公示:初評名單需經所在班級、學院公示。
三、名額及金額分配
根據各學院上報的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已確定國家助學金金額分配表,請各學院按照學生貧困程度以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圍內為標準分3檔足額上報名單,總金額不能高于各院所分配金額(詳見OA)。
四、上報時間
請各學院2019年10月18日16:00前將相關材料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發OA。
附件1.2019年國家助學金匯總表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