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內地高校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疆籍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2019年內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經費撥付的函》的通知要求,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面向我校全日制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含預科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有關企事業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學生中的困難學生資助,由定向或委托培養單位負責解決,不在此資助范圍。
二、申請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五個認同”;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刻苦,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突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取消、暫?;驕p少資助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違反校紀校規收到各種處分;
2.學習主觀不努力,兩門主要課程(必修課)補考不及格者;
3.雖未受處分,但日常行為表現不好者;
4.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期間;
5.謊報家庭經濟情況或本人生活狀況;
6.有其他不符合大學生行為規范言行的。
四、評選要求
1.各學院結合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以及上學年學習成績等相關信息予以評選。
2.各學院在審定此項助學金時應綜合考慮和其他助學金兼得情況。
3.學生根據申請條件,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報學院審核,經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同意后,將受助學生名單進行公示三天。
五、名額及金額分配
指標見OA附件
六、上報時間:
請各學院2020年1月9日10:00前將紙質版材料(紙質版簽字蓋章)送至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發OA。
附件1:內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匯總表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