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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4年西部就業獎的通知

來源: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作者:徐小健  發布日期:2014-05-05 
 
各學院: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畢業生赴中西部及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就業資助和獎勵管理辦法(修訂)》和《關于申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西部就業獎的通知》,現對2014屆畢業生赴西部及艱苦地區學生的進行獎勵,具體要求如下:
一、內容
學校按照就業計劃,根據簽約情況對簽約西部地區畢業生進行統一表彰,并報經市教委批準后,頒發北京地區高等學校支援西部地區榮譽證書。申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西部就業獎畢業生可獲得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西部就業獎學金。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西部就業獎學金額度為1000/人。
二、范圍和條件
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申報西部就業獎: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
2.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優良;
3.201461日之前已經簽約到國務院規定的西部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者,且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委培及定向生除外,已經解除定向委培關系的學生,與西部其他單位簽約的,仍然不能享受西部就業獎);
4.錄取大學生村官、參加西部志愿計劃的畢業生、應征入伍并完成服役的畢業生、服役期內考入軍校的學生。
注:畢業班應征入伍的學生,獎金次年發放。例:20148月入伍,20157月補發獎勵。
5.學制內能如期獲得畢業證。
三、評選程序
1.畢業生本人向學院遞交《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赴西部及艱苦地區就業獎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的就業協議復印件。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2.學院審核申請學生材料,并將初審合格學生名單院里公示3天;
3.學院于610日上午10點前將西部就業獎匯總表電子版發oa,西部就業獎申請表、名單匯總表紙質版和就業協議復印件交至學生活動中心305房間。
4.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上述材料,按《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畢業生赴中西部及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就業資助和獎勵管理辦法(修訂)》規定,審查申請者資格,由學校資助管理中心聯合就業指導中心報學校審批。
四、注意事項
獎金均發放至研究生和本科生中行卡上,請學院上報時保證姓名和學號的正確性,獲獎者在未收到獎金前,不要注銷銀行卡。
注: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基層單位是指:
(一)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二)工作現場地處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聯系電話:89733207     徐老師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4-5-5 
 

 
  • 附件1:2014年西部就業獎學金匯總表模板.xls
  • 附件2: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西部就業獎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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