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各企業獎學金評選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就2020-2021學年度企業獎學金評審推薦工作說明如下:
一、獎學金參評人數指標
序號 |
獎學金名稱 |
計劃評選人數 |
1 |
中國石油勵志獎學金 |
44 |
2 |
中石化獎學金 |
20 |
3 |
環科03-1勤學獎學金 |
1 |
4 |
機電93勵志獎學金 |
1 |
5 |
沈平平獎學金 |
2 |
6 |
陳如恒教授獎學金 |
5 |
7 |
四川石油局西南油氣田獎學金 |
1 |
8 |
新奧集團獎學金 |
1 |
9 |
煙臺杰瑞獎學金 |
3 |
10 |
大慶油田獎學金 |
1 |
11 |
大港油田獎學金 |
1 |
12 |
中聯油獎學金 |
1 |
13 |
江漢油田獎學金 |
1 |
14 |
哈爾濱石化獎學金 |
1 |
15 |
郎兆新教授勵志獎學金 |
7 |
16 |
韓大匡石油人工智能獎學金 |
3 |
17 |
萬華化學集團獎學金 |
12 |
18 |
賽思科技獎學金 |
3 |
19 |
“淄博熱電集團”優秀學生獎學金 |
16 |
20 |
“淄博熱電集團”學業進步獎學金 |
10 |
21 |
春華獎學金 |
實際情況評選 |
22 |
e未來計算機系研06校友獎學金 |
2 |
以上各院指標及要求見OA。
二、上報時間:
11月5日前各學院將公示后的相關紙質版及電子版材料(發OA)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評選注意事項
1.學校及各學院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評審,并在報送評審名單及有關推薦材料之前,將評審名單向全院師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2.凡出現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將停發獎學金:
(1)中途退學,自辦理退學手續下月起停發;
(2)自費出國或以其他方式離開學校,自離校通知下達之日起停發;
(3)凡受到校級警告以上處分者,自處分下達之日起停發;
(4)隱瞞家庭經濟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資助資格,并收回已發放資助款,本學年不能參與任何類型獎學金、助學金及榮譽稱號的評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3.在學校審核時發現以下情況視為違規操作,在年終考核中學院將被扣分。
(1)有惡意欠費、掛科記錄、受處分、優良率和綜合測評不達要求者參評獎學金;
(2)在非貧困生中評選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
(3)上報的獎助學金人數少于或多于分配指標,而且沒有及時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說明的;
(4)學生舉報獎助學金被違規使用;
(5)在規定時間不能完成上報,并不能及時做出說明原因的;
4.請各學院認真組織學生申請和評審推薦工作,將相關材料截止日期前報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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