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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3-2024學年本科生企業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4-11-06 

各學院:

根據各企業獎學金評選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就2023-2024學年度企業獎學金評審推薦工作說明如下:

一、獎學金參評人數指標

序號

獎學金名稱

計劃評選人數

1

中國石油獎學金(基金會)

50(含克拉瑪依校區15人)

2

中石化英才獎學金

20

3

小米獎學金(基金會)

30(含克拉瑪依校區10人)

4

塔里木油田獎學金(基金會)

50(含研究生指標和克拉瑪依校區25人)

5

韓大匡石油人工智能獎學金(基金會)

0-3(含研究生指標)

6

沈平平獎學金(基金會)

2

7

陳如恒教授獎學金(基金會)

5

8

賽思科技獎學金(基金會)

3

9

e未來計算機系研06校友獎學金(基金會)

2

10

煤熱院智慧能源獎學金(基金會)

3(含研究生指標)

11

環科03-1勤學獎學金(基金會)

2

12

機電93勵志獎學金(基金會)

2

13

三一能源獎學金(基金會)

30

14

綠能環宇獎學金(基金會)

4

15

馬院培優獎學金(基金會)

2

16

SFN愛森獎學金(本 研 基金會)

30

17

安東獎學金(本 研 基金會)

10

18

志燃新生助學金(基金會)

0-5

19

國為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基金會)

9

20

淇元科技獎學金(基金會)

5

21

福建聯合石化獎學金(基金會)

12

以上各院指標及要求見OA。

二、上報時間

各學院1118下班將公示后的紙質版及電子版材料(發OA)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評選注意事項

1.學校及各學院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評審,并在報送評審名單及有關推薦材料之前,將評審名單向全院師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2.凡出現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將停發獎學金:

(1)中途退學,自辦理退學手續下月起停發;

(2)自費出國或以其他方式離開學校,自離校通知下達之日起停發;

(3)凡受到校級警告以上處分且在8月31日前未解除者,自處分下達之日起停發;

(4)隱瞞家庭經濟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資助資格,并收回已發放資助款,本學年不能參與任何類型獎學金、助學金及榮譽稱號的評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3.在學校審核時發現以下情況視為違規操作,將納入學院年終考核

(1)有惡意欠費、掛科記錄、受處分、優良率和綜合測評不達要求者參評獎學金;

(2)在非貧困生中評選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

(3)上報的獎助學金人數少于或多于分配指標,而且沒有及時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學生舉報獎助學金被違規使用;

(5)在規定時間不能完成上報,并不能及時做出說明原因的;

4.請各學院認真組織學生申請和評審推薦工作,將相關材料截止日期前報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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