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與實施辦法(修訂)》(中石大京研〔2012〕15號)文件規定,取得研究生國際交流獎學金獲獎資格的研究生,須在畢業前出國完成交流后才能享受該獎?,F將2013-2014學年第二批研究生國際交流獎學金申請發放工作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
畢業班已取得國際交流獎學金獲獎資格的碩、博士研究生(具有獲獎資格學生名單見附件2)。
二、申請材料
1.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際交流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原件;
2. 邀請函復印件及出國日程;
3. 往返機票和出入境簽證頁復印件;
4. 《學生因公出國(境)申請表》或《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出國/赴港澳臺任務批件》復印件。
4. 《學生因公出國(境)申請表》或《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出國/赴港澳臺任務批件》復印件。
三、時間安排

四、注意事項

四、注意事項
1.研究生國際交流獎學金的申請發放工作每學期組織1次,分別在6月和10月;
2.研究生期間只能申請發放1次國際交流獎學金,去年已申請發放的研究生本學期不能再次申請;
3.對于出國6個月以上未停發普通獎學金的研究生,需到財務處返還后才能享受國際交流獎學金。
聯系人:延老師 聯系電話:89732128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