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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作者:延婷  發布日期:2014-09-29 
 
各學院(研究院):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財[2014]1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等文件要求,現就做好我校201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本次評選原則上面向標準學制內畢業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均可參評,分類評選)。不含委培、MBA以及助管輔導員。
二、獎勵額度
碩士:20000/人,博士30000/人。
三、評選時間
2014929-20141020
四、申請條件
參見《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第二章。
研究生在當前學歷期間僅能獲得一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企業獎學金(含王濤英才獎學金、泰納瑞斯獎學金等),此前獲2013-2014學年泰納瑞斯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參評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參評研究生普通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但不能享受學習優秀獎學金。
五、推薦名額分配
全校碩士生共評選133人,博士生共評選36。
六、評審程序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采取學生個人自主申報、各單位評審委員會初評推薦、校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的方式進行評審,具體流程如下:
1.學生申請階段
學生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向所在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學院(研究院)評審階段
各單位評審委員會依據本單位評審細則審核研究生成績、排名、科研成果、所獲獎勵、參加的社會活動等,研究生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學院評審委員會原則上采取公開答辯方式進行初步評審,擇優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3.學院(研究院)公示階段
初審結果在各單位網站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學校審核公示階段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各單位推薦獲獎學生名單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評審結果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并將獎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5.報送材料
各單位應在1022日之前將以下紙質材料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材料通過OA報送。
1)紙質版《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A4紙正反雙面打?。?/span>
2)電子版和紙質版201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七、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評審細則,細化評審指標體系,做好政策解讀,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評審工作,確保獲獎學生的優秀質量。同時要廣泛宣傳獲獎學生成長成才的典型事例,激發廣大在讀研究生勤奮學習、專心科研、積極向上的熱情。
研究生在國獎評選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研究生工作部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4929

  • 附件1:2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doc
  • 附件2:3 201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xls
  • 附件3:4 2013-2014學年泰納瑞斯獎學金獲獎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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