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是由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員會設立,旨在促進中國能源科技教育事業的繁榮和后備人才的成長,激勵煤炭、石油高等院校學生發奮讀書,刻苦鉆研。我校受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會的委托,開展2019年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優秀學生獎候選人評選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獎勵金額
我校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2人、本科生2人,獎勵金額 1000元/人(RMB)。
注:延期學生不能參評,獲獎者可參評其它獎學金。
二、評選流程
1.學院推薦。地學院、石工學院、化工學院、機械學院、地球物理學院、安全學院、材料學院、信息學院、理學院、經管學院各推薦研究生和本科生1-3人(其中必須包含1名本科生),馬克思主義學院、外國語學院、非常規院根據情況推薦本科生或研究生1人。
2.學校評審。經過學院推薦、學生現場答辯和專家評審三個環節,最終根據專家評審結果上報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會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
3.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會審核確定最終獲獎名單。
三、評選條件
1.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努力實踐和弘揚愛國、創業、奮斗的精神,模范遵守校規校紀,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于助人,勤儉節約。
2.學習成績優異。在學習上刻苦鉆研,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在專業中學習成績突出,處于前列。上一學年度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在同年級專業排名前10%。
3.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且工作成績突出,能夠在工作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4.身體健康。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體育活動。有良好的衛生習慣,體育達標成績在良好以上。
5.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艱苦專業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6.在校期間已獲得該項獎的同學不能再次申請。
7.申請人提供獲獎材料時僅限當前攻讀學位(攻讀學士期間,攻讀碩士期間,攻讀博士期間,例:碩博連讀如申報孫越崎博士獎按博士入學之后發表成果計算)。
四、材料上報
1.孫越崎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申請人提供、紙質一式三份及電子版,單位負責人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蓋院章);
2.個人當前學歷獲獎證書復印件(申請人提供、蓋院章);
3.個人當前學歷發表文章復印件(申請人提供、蓋院章);
4.個人當前學歷學習成績單(申請人提供、蓋院章);
5.研究生申請須經過實驗室或導師同意(申請人提供、導師推薦信);
6.孫越崎優秀學生獎申報信息表附件2(電子版及紙質版蓋院章)、候選人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及紙質版蓋院章);
7.學生自評分及評分說明附件4-5(申請人提供、學院審核并交相關單位蓋章,紙質及電子版)。
注:
1.代表性成果:論文僅列出已經出版且本人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的,其他無需列出,必須提供有效檢索證明,如《北京大學圖書館檢索證明報告》等,檢索證明上需列出期刊的影響因子及文章的引用情況;
2.所有自評分材料均需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紙質材料,補交者不計分, 凡在申報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者,取消本年度所有獎學金參評資格;
3.現場答辯2019年7月3日上午9:00學生活動中心413(如有變動另行通知),并針對自評內容準備3分鐘PPT展示;
4.未參加答辯學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5.以上提交所有材料請各學院(研究院)嚴格把關。
五、上報時間
學院公示后,于7月1日上午11點前將電子版材料發送OA,紙質材料交至學生活動中心301。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