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的規定,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有特殊情況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黨支部委員會任期為3年。
新一屆支部委員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的組織工作由上屆支部委員會負責。具體選舉程序如下:
一、選舉前的準備工作
(一)向上級黨組織提交改選黨支部委員會的請示
換屆選舉前,黨支部委員會要召開黨員大會討論并作出換屆改選的決議,并向上級黨組織作出改選黨支部委員會的請示。
請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屆黨支部委員會成立時間、屆滿時間,擬于何時舉行換屆選舉;提出下屆黨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名額及選舉辦法。經上級黨組織批復同意后,即可著手進行選舉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準備黨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
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就如何起草工作報告問題進行認真討論,擬出提綱,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報告時要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要肯定成績,找準問題,經過充分討論修改后,最后由黨支部委員會討論通過。
(三)進行選舉教育
黨支部要通過組織生活和必要的會議,對黨員進行關于支部選舉的教育: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宣傳教育;大會指導思想的宣傳教育;干部政策和干部標準的教育;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教育等。
(四)醞釀確定候選人
候選人必須由黨組織充分醞釀討論。其形式可以先由黨員或黨小組提名,支委會集中各方面意見經過認真醞釀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會提名,交黨小組或黨員醞釀討論。
在醞釀和確定支委會委員候選人時,必須充分考慮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現。
(五)制定大會選舉辦法
黨支部委員會應根據黨章及有關規定,結合本支部實際情況,從有利于發揚黨內民主,體現選舉人的意志出發,制定具體的選舉辦法。其內容包括:制定本辦法的依據;大會選舉的內容、名額及差額數:候選人產生的辦法及排列的順序;選舉方式;選票劃寫方法及認定有效無效的規定:監票人、計票人的產生辦法;投票的具體要求和做法;確定被選舉人當選的規定以及當選人的排列順序等。選舉辦法需報請上級黨組織審批同意。
(六)印制選票,準備票箱,布置選舉會場
選票要整齊劃一,不得做記號或標記。選票上的候選人名單要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同時,應列出與應選名額相等的空格,供選舉人另選他人時填寫。會場的布置要莊重、樸實,應懸掛黨旗。
二、選舉實施過程
(一)清點人數,確認選舉資格
選舉大會由上屆黨支部委員會主持。主持人在宣布開會前,應首先清點到會黨員人數。清點結束后,要向全體黨員報告結果,說明本支部黨員總數,其中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黨員數;實到會黨員數,其中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黨員數。只有在實到會有選舉權的黨員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時,才可以宣布會議有效,可以開會。否則會議無效。
(二)全體起立,奏(唱)《國際歌》
(三)上屆黨支部書記向大會作工作報告
黨支部委員會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是換屆改選大會的一項重要議程。報告經全體黨員討論、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后,黨支部委員會應將工作報告報送上級黨組織,同時歸入黨支部文書檔案。
(四)大會通過選舉辦法、推選監票、計票等工作人員
黨支部委員會擬定的選舉辦法在報經上級黨組織原則同意后,在支部黨員大會正式投票選舉之前,要提請黨員審議,然后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大會的監票、計票等選舉工作人員,要從非候選人黨員中推選,可以由黨員提名,也可以由黨支部委員會提出建議名單,但不管由誰提名,都必須經支部黨員大會舉手表決通過。
監票人負責對選舉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
(五)公布候選人名單,介紹候選人情況
正式選舉前,黨支部委員會要向支部黨員大會公布候選人名單,并如實地介紹候選人名單的推薦過程和每個候選人的工作簡歷、工作實績和主要優缺點,幫助黨員比較全面地了解候選人的情況。如果有黨員提出詢問,黨支部委員會要向黨員作出必要的說明和解釋;也可根據選舉人的要求,由候選人作自我介紹和說明,回答選舉人提出的問題。
(六)分發、填寫選票
計票人要在監票人的監督下準確核對參加選舉人數和選票數,使兩者相符,然后將選票分發給到會有選舉權的黨員,并向大會主持人報告。選票分發完畢,由監票人向黨員說明填寫注意事項和要求,然后由黨員填寫選票。
填寫選票要注意五點:一是選票不得涂改、撕損,填廢一般不給更換,按棄權或作廢處理;二是選舉人因故不參加會議,不能委托他人代為填寫;三是黨員可以投棄權票,但應慎重決定;四是投棄權票后不能另選他人,投不贊成票后可以另選他人;五是在選舉中選舉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七)投票、開票箱
采用無記名差額或等額投票選舉的辦法進行選舉。投票前,選舉工作人員要當眾檢查票箱,確認無誤后當眾封箱。投票順序是先由選舉工作人員投票,然后黨員逐個投票。不設票箱的可由監票人逐一收回選票。投票結束后,監票人當眾打開票箱,清點收回的選票數。
收回的選票如果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則選舉有效;如果多于發出的選票則選舉無效,應當重新選舉。
(八)計票、判斷當選人
通過計票,根據候選人的得票數量按規定判定當選人。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一半,才能當選。
(九)宣布選舉結果,封存選票
計票結束后,監票人要對計票的結果簽字,并當眾公布候選人得票情況,由會議主持人宣布當選人名單。大會主持人審核確定選舉有效后向黨員大會宣布選舉結果,并將結果報上級黨委批復。
(十)召開新一屆支部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確定黨支部委員的分工
選舉大會結束后,應及時召開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采取無記名等額選舉的辦法,選舉產生書記,并對委員進行分工。
(十一)新當選的書記代表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講話
(十二)主持人宣布大會結束,散會
三、選舉大會后的工作
(一)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黨支部填寫《黨總支、黨支部選舉結果呈報表》,將選舉結果報上級黨組織審批。上級黨組織審批后應及時回復,并將《黨總支、黨支部選舉結果呈報表》報校黨委組織部備案存檔。
(二)材料歸檔
黨支部接到上級黨組織批復后,應召開黨支部大會告知全體黨員,并對黨支部換屆選舉過程中所形成的有關書面材料進行歸檔。
四、支部選舉注意事項
(一)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由上屆委員會主持。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進行選舉,由上屆支部書記主持。
(二)每一名正式黨員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黨員,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
(三)候選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半數始得當選。如果得票超過半數的人數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進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當選。
(四)大會選舉工作人員在黨員中產生,唱票、計票、監票人員由上屆支部委員會提出,經全體黨員通過,并在上屆支部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候選人不得擔任選舉工作人員。
(五)大會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選舉。選票上的支部委員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劃為序排列,實行選舉。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由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等額選舉產生;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其黨支部書記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
(六)每張選票所選的人數,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為有效票,超過應選名額的為廢票。選票不按規定填寫或模糊無法辨認的作為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