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研究院)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各相關職能部門:
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院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的要求,學校黨委決定于2015年1月對學院2014年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進行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考核評估領導小組組長:校黨委書記 蔣慶哲
考核評估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校黨委副書記 剛文哲
成員:黨委辦公室、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紀委、黨委統戰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團委、保衛部、校工會、離退休工作處等部門負責人。
考核評估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委組織部。
二、考核辦法
1.2014年學院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對象為14個教學、科研單位(以下簡稱學院)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2.學院黨建工作綜合成績包括學院黨建工作總體成績和日常工作成績,黨建綜合成績=學院黨建工作總體成績*30% +日常工作成績*70% 。
學院黨建工作總體成績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根據各學院提交的2014年度黨建工作計劃、總結和日常工作情況打分,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核算。
日常工作成績,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于現場檢查黨建工作基礎材料并打分。
3.黨建特色工作3年為一個申報周期,3年內必須至少申請一次,特色工作一次申報、考核成績三年有效。申報周期自2014年開始計算(如2014-2016年)??己祟I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根據黨建特色工作的報告進行定性評分。特色工作成績分為3檔:A特色非常顯著(90分)、B特色較顯著(70分)、C不是特色(50分)、特色工作成績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評出檔次,辦公室賦值求取平均分。
特色成績不計入黨建工作綜合成績中,只作為黨建工作推薦評優的參考。特色工作的考核成績在一個考評周期內有效,三年內未申報特色工作的學院沒有評優資格。特色成績≥70分的學院,有評優資格且資格3年有效;特色成績<70分的學院,沒有評優推薦資格。
4.考核結果應用
學院黨建工作考核成績作為學校向上級推優和校內評優的主要依據。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各學院(部、研究院)黨組織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院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完成各項工作指標,整理黨建工作基礎材料,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將2014年度本單位黨建工作計劃、總結和特色工作報告電子版提交至組織部。
2.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于1月20日集中到各學院檢查黨建工作基礎材料。
3.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根據學院2014年黨建工作計劃、總結和日常工作情況及基礎資料情況進行評分,于1月26日前向各學院(部、研究院)反饋,并將最終評分結果交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盧春慧 電話:89733011
郵箱:zuzhibu@cup.edu.cn
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任務分工和考核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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