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員管理辦法,為做好出國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現通知如下:
1、根據中組部《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15〕33號),對出國留學和出境學習的黨員,其黨組織關系保留可以申請保留在學校。黨員出國(境)前,由本人提交《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員出國(境)組織關系審批表》,說明學習地點、時間、留學方式、聯系方式、境內聯系人等情況,經院級黨組織審批后,報黨委組織部登記備案。院級黨組織要通過適當方式,做好黨員在國(境)外期間的定期聯系工作。黨員歸來后,依據有關規定,做好轉接組織關系的有關工作。出國留學和出境學習的高校畢業生黨員,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高校黨組織時間一般不超過5年。
2、凡有保留組織關系的留學學生黨員的學院,黨員人數在3名以上的,學院要成立“XX學院XX年留學生黨支部”;少于3名的,可聯合其他學院成立留學生聯合黨支部。校研工部也根據公派留學生黨員的分布情況,牽頭成立專門的“駐XXX國家留學生黨支部”。學院黨委要根據留學學生黨員的具體情況,將其組織關系從原支部轉至相應的留學生黨支部,并做好保留關系黨員的登記工作。
3、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滿后,可向所在黨支部提出轉正申請,有條件的留學生黨支部可及時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其轉正事宜。
4、保留組織關系的學生黨員,待學習結束回國時,應及時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出學校。
《黨員出國(境)組織關系登記表》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員出國(境)組織關系審批表》(紙質1份)上交至組織部辦公室,電子文檔發組織部郵箱(zuzhibu@cup.edu.cn)。
附件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員出國(境)組織關系審批表
附件2:黨員出國(境)組織關系登記表(excel版)
黨委組織部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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