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黨委、黨總支:
在前期已開展的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專題教育基礎上,6月5日—28日期間,我校各級黨組織集中辦理2017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工作。為做好畢業生黨員的組織關系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院統一安排布置
每名畢業生黨員在離校前,都應及時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將組織關系轉移到新接收單位。學院黨委要對2017屆畢業生黨員的基本信息進行登記摸底,認真核實本學院畢業生黨員名單,全面核查畢業班學生休學、留校等特殊情況。2017屆畢業生黨員黨費統一交至2017年6月。
無特殊原因,除出國留學和延期畢業的畢業生黨員,學院黨委不能批準畢業生黨員將組織關系保留學校。對批準保留組織關系的畢業生黨員,學院黨委要按有關要求做好保留黨員的管理聯系和教育工作。凡在校期間組織關系未轉入我校的黨員,根據黨員管理的規定,我校各級黨組織不能為其辦理組織關系轉移,離校時畢業生黨員如需將組織關系轉移到新單位,黨員本人應聯系其組織關系的現所在黨組織進行辦理。對畢業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申請人的有關材料的歸檔交接工作,黨支部和學院黨委要按相關通知要求認真做好。
學院黨委要提前組織畢業生黨員開展轉移黨員組織關系的專題教育活動,對黨支部的黨員支持服務系統管理員進行網上轉移組織關系的操作使用進行培訓,確保每一名畢業生黨員熟知轉移黨員關系的辦理程序,每一名系統管理員熟練掌握網上系統相應的操作技能。
各學院要安排責任心強、熟悉畢業生黨員情況的教師黨員負責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材料歸檔的有關工作。
二、校內各級黨組織集中辦理畢業生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一)黨員咨詢、登記組織關系轉移信息
6月5——8日,根據《2017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須知》(見《關于開展2017屆畢業生黨員專題教育活動的通知》的相關附件)中的組織關系轉移原則和要求,畢業生黨員本人向接收單位黨組織咨詢準確的黨員組織關系轉移信息。黨員本人應與擬接收其黨組織關系的單位的組織部門(注意:不是人事部門)取得聯系,咨詢接收黨員關系的黨組織和去向單位的名稱全稱,確保轉移信息準確無誤。
6月7——9日,按照轉移組織關系、在本學院升學工作、延期畢業、保留組織關系4種情況,以支部為單位組織畢業生黨員填寫《2017年畢業生黨員轉移組織關系登記匯總表》(附件1,以下簡稱:轉移關系登記匯總表),其中升學到北京其他高校繼續讀研(讀博)的,在特殊說明欄中注明擬開學時間。
支部負責人須與支部內的每名畢業生黨員取得聯系,做到人員不漏不重?!掇D移關系登記匯總表》要由黨員本人簽字確認無誤,黨支部方可上報學院進行匯總。
(二)學院匯總畢業生黨員轉移信息
6月11日之前,學院負責人匯總審核畢業生黨員轉移信息登記表。
6月12日之前,學院將審核后的《轉移關系登記匯總表》上報黨委組織部,由黨委組織部進行二次審核。兩次審核過程中發現信息有明顯錯誤的,要及時反饋黨員本人進行修改。
6月14日之前,學院將修訂后的轉移信息《轉移關系登記匯總表》最終稿上報黨委組織部。
(三)系統管理員在網上申請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
6月14—16日,黨支部或學院黨委的黨員系統管理員登錄“北京市黨員支部服務系統”,在網上為畢業生黨員提交黨員組織關系的轉移申請和填寫黨員相關信息,網上提交至學院黨委審批;
(四)學院黨委網上審批辦理
6月15日——6月18日,學院黨委系統管理員登錄“北京市黨員支部服務系統”,在網上審核辦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網上開具電子介紹信時,黨費統一填寫交至“2017年6月”,落款時間統一寫為“2017年6月30日”,有效期寫為“90天”。支部提交的轉移申請不合格的,退回黨支部重新申請轉移;合格的,由學院黨委在網上按3種情況辦理:
1)按“市內轉接”類型將黨員組織關系直接轉往北京市屬單位、北京高?;蛐绕渌麑W院的黨組織,并開具電子介紹信,同時在系統中打印紙質介紹信;
2)按“轉出市外”類型發起轉往外省、非北京市屬單位或中央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的申請,并開具電子介紹信,提交校級管理員審核;
3)仍在原學院工作學習的畢業生黨員,由學院管理員在網上系統中按“內部調動”類型將黨員調整到相應的黨支部,不用開具介紹信轉移組織關系。
(五)校組織部審批、開具紙質介紹信
6月20—23日,校組織部進行網上審批“轉出市外”的黨員關系轉移申請,同時學院按指定時間(附件4)到組織部為轉往非北京市屬單位的畢業生黨員集中辦理紙質介紹信,加蓋“北京市委教工委組織處”公章。學院在網上按“市內轉接“類型辦理關系轉移的,由學院從系統中打印紙質介紹信后,交至組織部加蓋校黨委組織部公章。
(六)學院發放紙質介紹信、通知黨員有關轉接事宜
6月26—27日,學院將紙質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發放畢業生黨員本人(注意:不能裝入個人檔案)。同時提醒畢業生黨員妥善保管介紹信,在介紹信有效期內(90天,介紹信上已注明)憑介紹信及時到擬接收單位的黨組織報到辦理轉入手續,并及時將介紹信“回執聯”郵寄回學院黨委。領取組織關系介紹信時須本人簽字確認,不得由他人代領。
對轉往北京市屬單位、北京高?;蛐绕渌麑W院黨組織的畢業生黨員,學院要告知畢業生黨員,黨員關系轉接工作需由學校和接收單位雙方黨組織共同聯動辦理,其中本人在學校的黨員關系轉出手續環節(含電子介紹信)已在網上辦理完畢,黨員本人務必要在介紹信有效期憑介紹信到擬轉往單位的黨組織報到,由對方單位在網上系統進行“確認報到”接收關系后,黨員關系轉接工作才算全部完成。
(七)介紹信變更改派
在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開具后,黨員關系轉接信息又發生變更或信息有誤的,黨員統一報學院黨委修改原登記信息,并交回原紙質介紹信。6月28日,學院、組織部集中辦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網上和紙質)的改派工作。
三、辦理組織關系保留手續
根據《2017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須知》,因特殊原因要申請保留組織關系或延期畢業暫緩轉移的畢業生黨員,6月20日前按有關要求,黨員本人憑出國留學、延期畢業等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相應的書面《XXXX年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暫留學校申請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員出國(境)組織關系審批表》或《XXXX年延期畢業黨員暫緩轉移組織關系申請表》,學院審批同意后填寫《2017年畢業生黨員出國申請保留組織關系登記表》(附件2)和《2017年畢業生黨員申請保留組織關系登記表》(附件3)電子文檔。
6月23日前學院將各類《申請表》和《登記表》統一報校組織部審批備案。紙質《申請表》《審批表》一式三份,黨員本人、學院黨委和校組織部各留存一份。
四、組織關系轉移手續辦理后的有關工作
(一)畢業離校轉單“黨團關系”欄蓋章
6月27—28日,已辦理轉移手續、在本學院工作或升學的畢業生黨員,由學院的黨員系統管理員核對轉接組織關系信息后,學院黨委(黨總支)負責在其離校轉單“黨組織關系”欄加蓋院級黨組織公章。學院已批準延期畢業暫緩轉移關系和保留組織關系的畢業生黨員,個人持相應的申請表到組織部蓋章。
未辦理以上相關黨員轉移或保留關系手續的畢業生黨員,各級黨組織不得為其離校轉單蓋章辦理有關手續。
(二)延期畢業生黨員和保留組織關系黨員的教育管理
各學院黨委要要根據《2017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須知》《我校加強延期畢業學生黨員管理和教育工作的有關要求》《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做好2017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的通知》等中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暫緩轉移或暫留組織關系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三、維護黨員信息庫
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結束后,各學院黨委(黨總支)要在6月30日之前完成黨員信息庫的維護工作,為上半年黨員統計工作做好準備。
附件1 2017年畢業生黨員轉移組織關系登記表(電子excel文檔)
附件2 2017年畢業生黨員出國申請保留組織關系登記表(電子excel文檔)
附件3 2017年畢業生黨員申請保留組織關系登記表(電子excel文檔)
附件4 2017年集中辦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時間安排表
黨委組織部
2017-5-23
附件4
2017年集中辦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時間安排表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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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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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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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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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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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樓A1311辦公室、A1326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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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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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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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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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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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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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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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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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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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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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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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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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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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科研總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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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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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變更,重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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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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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集中辦理時間為,上午為8:30開始;下午14:00開始。
2、各學院根據畢業生黨員數量,由學院黨務秘書或負責人帶1~3人共同前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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