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按照中共北京市紀委、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關于轉發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開好2012年度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的通知》(京組通[2012]93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將2012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題
“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緊密聯系群眾,為民務實清廉”。
二、時間安排
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4日
三、方法步驟
1.認真組織學習
民主生活會前,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式,認真學習中央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深刻領會并掌握有關規定和要求,為開好民主生活會打好基礎。重點學習以下內容:(1)黨的十八大報告和十八大新修改的黨章;(2)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3)《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2.廣泛征求意見
民主生活會前,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充分發揚民主,緊密圍繞民主生活會主題,采取召開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廣泛深入地征求干部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收集到的意見原汁原味地向領導干部反饋。
3.開展談心活動
民主生活會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與班子其他成員逐個進行談心,溝通思想,指出問題,提出要求;班子成員之間要相互交心談心,互相幫助,增進了解,達到交流思想、增進團結、查找問題、化解矛盾、形成合力和共同提高的目的。
4.深入自我剖析
民主生活會前,班子成員要結合學習心得、個人實際、征求到的意見以及談心情況,深入開展自我剖析,撰寫書面發言材料。重點剖析思想、作風、紀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自我剖析要少談工作,多談思想,避免空話、套話。對于自身存在的不足,要制定個人整改措施,對領導班子和其他成員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出合理化建議。
5.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民主生活會上,班子成員要圍繞會議主題,認真開展黨性分析和對照檢查,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書記要率先垂范,帶頭剖析自身存在的問題,帶頭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同時,要根據班子成員實際情況,對班子成員進行有針對性的點評,提出意見建議。班子成員在開展自我批評的同時,也要本著對事業、對同志高度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地開展相互批評,實現相互促進、共同提高。要防止以會前談心代替會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防止將民主生活會開成工作匯報會或工作研討部署會。
6.制定整改措施,認真落實整改
民主生活會后,針對黨員群眾反映和民主生活會上查找出來的問題,領導班子要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明確具體責任人和完成時限。要在一定范圍內向干部群眾通報領導班子整改措施,接受監督。領導班子成員也要制定和落實個人的整改措施。
四、具體要求
1.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嚴格按照要求,進一步規范民主生活會的程序,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提高我校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2.各單位要提前3天將民主生活會時間、地點報紀委、組織部,并提前邀請主管或聯系校領導參加。2013年1月23日前,請各單位將民主生活會總結報告、會議記錄復印件、領導班子成員發言材料、會前征求到的干部群眾意見、會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和上年度民主生活會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等材料由書記簽字后報黨委組織部。
3.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要切實發揮開好民主生活會的“第一責任人”的作用,帶頭發揚民主,帶頭認真學習,帶頭深入自我檢查和剖析,帶頭開展自我批評。
4.機關各部門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可根據實際情況,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
5.非黨員領導干部要結合工作實際以及征求到的意見和建議,列席參加民主生活會,進行自我剖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組織部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