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黨組織: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根據《基層黨組織“對標爭先”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3)》(中石大京黨組〔2020〕7號)安排,現就培育創建學校首批“黨建工作標桿學院”和“黨建工作樣板支部”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任務
首批培育創建2-3個“黨建工作標桿學院”和15個 “黨建工作樣板支部”,建設周期為兩年(其中,學生黨支部創建周期為一年,并且應在一年的創建周期內保持穩定),以點帶面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學校各級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推動學校黨建質量全面創優全面提升。
已入選且在建的全國“黨建工作標桿院系”“黨建工作樣板支部”創建項目直接入選并撥付相應建設經費。
二、申報范圍
各學院(研究院)(以下簡稱“學院”)黨組織及所屬教師黨支部、學生黨支部。
三、申報條件
符合《新時代黨建“雙創”工作重點建設任務指南》(附件1)及《黨建工作標桿學院和黨建工作樣板支部申報基本條件》(附件2)所列要求和條件。
四、組織實施
培育創建工作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由黨委組織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申報認定、創建達標、中期評估、驗收鞏固四個步驟開展。
(一)申報認定(2020年12月)
參與申報的各級黨組織按照申報條件,對黨建工作基礎、成功做法、特色經驗等進行梳理和總結,統籌謀劃2年建設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標、實施計劃、預期成果,編制經費預算,按類別填寫《新時代黨建“雙創”工作申報書》(附件3),并準備支撐材料。材料報送要求如下:
1.“黨建工作標桿學院”項目自愿申報;“黨建工作樣板支部”項目每個學院黨組織至少報2個(1個學生、1個教師),限報3個。
2.各學院申報材料(申報書及支撐材料),應于2020年12月21日前通過OA以書記審簽的方式將電子版報送至黨委組織部。黨委組織部將組建專家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議,擇優確定入選名單。
(二)創建達標(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建設期內,創建“黨建工作標桿學院”,要著重圍繞破除“中梗阻”現象、抓好黨建重點任務落實等出成果;創建“黨建工作樣板支部”,要著重圍繞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創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黨建工作制度體系、機制辦法;(2)優秀基層黨建工作方法、典型案例;(3)師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載體;(4)有較大影響力的宣傳平臺、網絡陣地;(5)高水平研究論文、專著;(6)經驗推廣示范、輻射帶動成效等。
(三)中期評估(2021年12月)
學校黨委以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培育創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設單位應于2021年12月前,提交年度建設報告。黨委組織部進行考核評估,相關意見及時反饋建設單位??己撕细竦?,撥付第二年建設經費;對于存在問題的,要求限期整改,并視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支持建設。
(四)驗收鞏固(2021年12月-2022年12月)
各建設單位根據中期評估反饋意見,及時整改問題,推進任務開展,鞏固建設成果,提升示范成效。2022年12月前,黨委組織部對各建設單位開展項目驗收工作。各建設單位提交工作總結報告、培育創建成果,相關成果原則上不能少于“四個一”:即,在體制機制、經驗舉措、方法辦法上形成1套可復制、推廣的典型經驗,高質高效運作1個新媒體平臺,制作1個示范點建設微視頻,匯編1本示范點建設成果資料。
五、工作要求
(一)抓實領導責任。實施基層黨組織培育創建工作是落實黨建工作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有效途徑。各學院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認真謀劃研究,精心組織實施,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取得實效。要加強經驗總結,及時發掘、凝煉、宣傳黨建“雙創”工作的經驗做法,充分發揮引領示范、輻射帶動作用,引領帶動黨建工作質量整體提升。
(二)強化保障措施。學校黨委分別按照“黨建工作標桿學院”每年2萬和“黨建工作樣板支部”每年0.5萬元的標準提供專項經費支持。優先推薦入選單位參加教育部、北京市的評先創建活動,并作為推薦參評教育部黨建“雙創”工作的資格條件。各學院黨組織要結合實際,加大支持力度,為黨建“雙創”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資源、條件等支持。
附件:1.新時代黨建“雙創”工作重點建設任務指南(學院黨組織版
本和基層黨支部版本)
2.黨建工作標桿學院和黨建工作樣板支部申報基本條件
3.新時代黨建“雙創”工作申報書
黨委組織部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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