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系、部)分黨委、黨總支:
2008年畢業生離校在即,為做好畢業生黨員接轉組織關系工作,各基層組織要專門組織力量,對其進行黨員組織關系接轉知識培訓和黨員組織觀念、黨員意識教育。要將接轉組織關系有關規定,以書面形式告知畢業生黨員。
一、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接轉
1、學習和工作單位已經落實的畢業生黨員,應將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
2、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可將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無特殊原因,畢業生黨員不得將組織關系留存學校。
3、工作單位落實但單位未設黨組織(外企或私營企業)的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黨組織,也可以轉到行業主管部門黨組織,或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出國留學的畢業生黨員:本人與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黨務工作辦公室進行聯系,可以將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通過出國留學人員黨務工作辦公室轉往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4、延期畢業的畢業生黨員:要由黨員本人填寫“暫緩轉移黨員組織關系申請表”,完成學業離校時及時將組織關系轉出。
5、申請組織關系暫時保留在學校的畢業生黨員,本人填寫,《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暫緩轉移登記表》,分黨委、黨總支同意并簽定《畢業生組織關系留校管理通知書》后,報組織部備案。保留期間畢業生黨員要自覺與原黨組織聯系,按期交納黨費,定期匯報思想和就業進展情況,所在黨組織須發放《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并建立嚴格的暫留組織關系畢業生黨員信息采集制度,做到可以隨時聯系本人或家人,隨時掌握畢業生動向,同時按要求將其編入支部,承擔對其管理教育的責任。
6、組織關系介紹信由黨員本人攜帶,并在有效期內交至接收單位黨組織。在介紹信有效期內,如報到單位有變者,應持原介紹信到校組織部辦理更改手續;因個人原因長期把介紹信放在手里,成為“口袋黨員”而不接轉組織關系者,學校不再為其重新辦理組織關系轉移證明,由此造成黨員自動退黨等后果個人負責;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由接收黨員組織關系的所在黨支部的上一級基層黨委負責郵寄或傳真給我校黨委組織部。
7、黨員檔案材料如《入黨志愿書》等都隨畢業生人事檔案由學工處統一轉往接收單位,學生本人不用自行辦理。預備黨員預備期間的綜合表現材料及思想匯報等由所在黨支部直接歸入學生檔案。
8、留校工作、考取本校研究生的畢業生黨員:仍在原院(系)工作或學習的無需辦理組織關系接轉手續,由原黨組織負責調整至相應的黨支部;到學校其它單位工作或學習的黨員須辦理相關手續。
二、集體辦理組織關系轉移前的準備工作
1、準確匯總畢業生黨員有關情況
畢業生黨員接收單位:以就業中心數據庫中單位名稱為準并注明。ㄖ陛犑、自治區)、市(縣),考取研究生的畢業生黨員,應確認其所考取學校的名稱。
確認接收單位的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名稱(組織關系轉出介紹信的抬頭):是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