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工程與工藝創新班選拔細則
根據教務處下發的《關于2018級本科創新班報名及面試選拔的通知》(教務〔2018〕46號),特制定2018級化學工程與工藝創新班的報名、選拔方式、成績計算及排名方法等,具體如下:
一、報名
1. 報名人數:化學工程與工藝創新班擬選拔30人;報名人數不限,具體以教務處提供的名單為準。
2. 報名時間:學生9月3、4日報名,并與9月4日將報名表交給本專業輔導員,輔導員上報教務處;教務處于9月5日將報各創新班的報名表送交各學院。
二、選拔辦法及面試安排
1.面試范圍:按照創新班擬錄取人數的2.5倍以及學生的英語和數學折合總成績排序作為依據劃定范圍。
2.面試時間:2018年9月8日
3.面試環節:成立包括教學副院長、系主任和輔導員在內的10人面試小組,分兩個小組進行面試,每組各5名面試成員;面試內容包括學生自我介紹和教師提問兩個環節,按學生表現評定成績。
三、學生成績計算及排名
學生的最終成績由平均筆試標準成績和面試成績兩部分構成,其中:
筆試標準成績:以教務處反饋的學生筆試成績作為依據;
面試成績:由每個評委老師對學生面試表現進行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值作為學生的面試成績。
成績構成比例:學生總成績=平均筆試標準成績*70%+面試成績*30%
例如A生筆試總標準成績(數學+英語)為M,面試成績為N,則該生總成績S=M/2*0.7+N*0.3。
注:學生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且不參與排名。
四、選拔錄取
以學生總成績為依據取前30名擬錄取,學院于9月10日上午將擬錄取結果報教務處,由教務處統一在教務處網站公示。
在公示期內學院接受學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面試小組復議。若學生對復議結果仍有異議,由教務處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復議。
本辦法由化學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化學工程學院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