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學校本科生轉專業的方針政策,切實保證學生利益,同時保證本科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教務處《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印發《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21〕28號)和化工學院轉專業相關文件《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中石大京化工〔2024〕2號),制定2025年轉專業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2025年轉專業領導小組及監督申訴小組
組長:姜桂元
副組長:李明
組員:王成秀、蘭文杰、代小平、王新偉、王慶宏、王鑫、孟祥海、吳志杰、李文倩、胡浩然、馬雯、畢雅琪、蘇鑫亮
工作職責:轉專業領導小組負責轉專業學生的考核和審批工作。
監督申訴小組組長:詹亞力
組員:商輝,樊燕芳,王喜龍,李倩瑋
二、本科生轉出與轉入要求
具體參見“《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中石大京化工〔2024〕2號)”。
三、本科生轉入審批程序
1、申請轉專業的本科生需按照教務處通知方式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提交報名申請,大一學生轉專業需要附學院蓋章后的第一學期的必修課加權成績排名,大二學生轉專業需要附學院蓋章后的前三學期的必修課加權成績排名,個人自述部分若有獲獎情況,需要提供相關證書等支撐材料。未按學院要求提供申請材料的,由學生本人承擔后果。提交申請后請聯系原學院輔導員審核。
2、轉專業領導小組根據學生填寫的申請以及成績單,確定面試名單。
3、每位面試者準備不超過1分鐘的自我介紹,并接受面試小組成員的現場提問。
4、根據學生成績及面試結果,初步確定轉入學生名單并在系統提交,上報教務處進行公示。
四、本科生轉入時間安排
(一)4月21日前,制定學院2025年轉專業工作方案,在學院網站公布。學院本年度擬接收學生數如下:
專業 |
擬接收學生數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30 |
能源化學工程 |
30 |
環境工程 |
20 |
環境科學 |
10 |
(二)4月22日-4月30日,學生按照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的要求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提交報名申請,學生所在學院完成審核。
(三)5月6日-5月26日,學院轉專業領導小組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審核和考核,公示、在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完成擬錄取,并將紙質版轉專業擬錄取學生名單提交至教務處。
(四)6月20日前,轉入學生需全面梳理本人培養方案完成情況,對于符合“學籍異動前修讀相近課程”替代原則學院予以認定的,將課程替代關系報院辦秘書審核備案,審核通過后轉入學生在本學期末完成課程替代申請,不符合課程替代要求的學生按規定補修相應課程。
五、課程補修
課程補修按照教務處《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印發《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21〕28號)執行,補修轉入專業前期已執行完的教學計劃課程。
六、其他
本辦法解釋權在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轉專業領導小組。
附件:《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中石大京化工〔2024〕2號)
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