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綜合測評是對研究生德智體美等各方面素質的綜合評價,是評選獎學金、評選優秀研究生和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等工作的重要依據。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培養視野寬廣的高素質專門人才以及優秀創新人才,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和我院實際情況,特修訂本辦法。
一、總則
(一)本綜合測評辦法適用于我院在讀的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
(二)原則上研究生按專業年級分類測評。
(三)擔任助管和兼職輔導員的研究生,原則上參加專職工作結束當年入學的同專業年級的綜合測評。
二、成績計算
總成績=德育分×20%+智育分×70%+文體活動分×10%
三、德育測評
德育分=100分×個人德育總分/德育基準分
個人德育總分=基礎分+獎懲分
德育基準分取學生所在集體參評成員的最高個人德育總分
(一)基礎分(100分)
基礎分組=導師打分×30%+同學互評×70%。
導師打分分成“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四個等級的分別對應“95、85、75、60”分值。
同學互評分需經綜合測評小組審核認定,若出現全部分數一樣以及極端分數等情況,不予認定。
評分主要參考參評同學以下十個方面的表現進行打分:
1.熱愛祖國,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堅定的政治信念,能夠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集體榮譽感,正確處理個人、集體和國家利益之間的關系;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在公共場所舉止文明得體;
4.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宿舍衛生情況良好;
5.積極參加校、院及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
6.自覺遵守實驗室的規定和安全規范;
7.自覺遵守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要求;
8.尊敬實驗室教師,團結實驗室同學;
9.積極并認真完成導師交給的科研等任務;
10.科研工作進展良好,積極參與學術活動等。
(二)獎勵分
獎勵分加分細則如下:
1.社會工作
在學?;驅W院(研究院)擔任學生干部,工作滿一年(含)以上的,在德、勤、能、績等方面進行總結,校級社團以校級主管部門打分為準,匹配到學院分值;院級社團的打分由學院團委出具。在班級工作的學生干部,由輔導員和班級綜測小組分別打分,各占1/2。同時承擔兩項及以上學生工作的,獎勵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加兩項,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后,另一項獎勵分乘0.2系數后累加。
工作滿一年的各級學生干部的打分范圍如下(工作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年的,折半打分):
(1)校團委副書記、團委委員,院團委書記、副書記、團委委員加0-15分;
(2)校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院研究生會正、副主席加0-10分;
(3)校研究生會正副部長、校級研究生社團正副職、院研究生會正副部長、班長、黨支部書記、團支部書記加0-6分;
(4) 校研究生會部委、校級研究生社團部委、院研究生會部委、班委、黨支部委員、團支部委員加0-4分;專業碩士工作站負責人按照在工作站的工作量由班級測評和輔導員打分加0-4分。
(5)黨支部小組長、團支部小組長、宿舍長、課代表加0-3分。
2.校級、市(部)級、國家級先進集體成員每人分別加5、10、15分。
3.校級、市(部)級、國家級先進個人分別加5、10、15分。
4.輔導員按學院團委委員加分,最多加2年,助管不加分。
5.實驗室安全技能大賽獲獎,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
6.未擔任學生干部或其它職務,但關心他人、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或向學校及有關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評議可加0-5分,0.5分/次。
7.宿舍管理獎勵分,在學院組織的集中的優秀宿舍評比中獲獎,加2.5分/次。
8.志愿服務獎勵分, 學年內志愿服務時間達到24小時的,加2分;達到36小時的,加3分;48小時以上的加4分。志愿者服務時間按照志愿北京和學院青協負責提供和統計。綜合測評計算志愿者服務時長時,志愿者榮譽稱號不加分。
(三)懲罰分
懲罰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核定??鄯旨殑t如下: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雖未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但被處理者,一次扣10分;
2.受到通報批評處理者,或受到學校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者,分別扣5、10、15、30、50分;
3.違反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并造成不良影響者,一次扣10分;
4.在學?;驅W院組織的集中教育和重大活動中,應到但未到,且未經請假,扣0.5分/次。不按時注冊扣10分;
5.宿舍管理懲罰分,在校級組織的宿舍檢查中,發現違章電器或其他違規行為,扣10分/次;在院級組織的宿舍檢查中,發現違章電器或其他違規行為,扣5分/次。
6.學校、學院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中,出現安全衛生問題,如違反學校及學院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規定, 扣1-5分。
四、智育測評
智育分=100分×個人智育總分/智育基準分
個人智育總分=學習成績分+獎懲分
智育基準分取學生所在集體參評成員的最高個人智育總分
(一)學習成績分(100分)
考核培養計劃中必修課和選修課完成情況,按考試成績和學分數加權計算。其中,英語、開題報告、文獻綜述和企業實習報告以及其他全部同學均未出分的課程不參加計算。
學習成績=0.7×∑(Ti×Xi)/∑Ti+0.3×∑(Mi×Yi)/∑Mi
其中:Ti為培養計劃中所列的學位課學分數,Xi為學位課課程成績,Mi為選修課學分數,Yi為選修課成績,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記載為五級制時,按以下關系換算:優=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
(二)獎勵分
獎勵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核定。加分細則如下。
1.所有獎勵分加分項目原則上必須是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第一單位;專業碩士的學術成果可以是企業導師所在單位為第一單位,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第二單位。
同一內容的論文或科研成果取單項最高分,不累加。論文必須是已經見刊發表或者已有DOI號,并提供相應原件才給予相應加分,已拿到接收函但未見刊發表也沒有DOI號的不予加分。所有發表的論文或科研成果均需附有原件及復印件,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審核合格后方有效。學生發表論文分區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圖書館采購的www.fenqubiao.com網站(中科院分區)查詢大類分區結果為準,本校公共賬號:cupetro密碼:cup_beijing。
2.智育獎勵分涉及多人排名的加分情況,個人得分計算方法:
排名第一者(隊長)得分為1/2×所獲獎項的加分,其他人員分享剩余的1/2×所獲獎項的加分;校內導師(企業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第二作者得分為2/5×所獲獎項的加分,其他人員分享1/10×所獲獎項的加分。
論文發表,若學生本人為唯一作者,則等同于學生為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二作者的情況,按照所獲獎項的1/2加分。
若兩位老師共同一作,學生二作,等同于校內導師(企業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情況,按照所獲獎項的2/5加分。
若兩名學生共同一作,則分享所獲獎項的1/2加分。
若老師、學生共同一作,等同于校內導師(企業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情況,按照所獲獎項的2/5加分。
若校內導師(企業導師)為第一作者,兩名學生共同二作,兩名學生分享所獲獎項的2/5加分。
3.取得下列成績,按如下規定分別加分。
(1)發表與本人所學專業及所做論文內容有關的學術論文、獲得專利授權、獲得軟件著作權,分成八檔加分,分別為50分、30分、15分、10分、5分、3分、1分、0.1分。
在學術會議上宣讀與本人所學專業有關的學術論文,根據學術會議級別,分成三檔加分,分別為5分、3分、1分。發表論文摘要,按本規定的1/4加分。在學術會議上發表并未宣讀學術論文按學術會議加分規則的一半執行;張貼海報按照學術會議加分規則的1/4加分。
學生學術成果和參加的會議級別由學院(研究院)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單獨或與學術委員會共同認定。
學術論壇獲獎按照特等獎加1分,一等獎加0.8分,二等獎加0.6分,三等獎加0.4分,中英文場不累加。
論文級別
|
加分
|
SCI JCR 1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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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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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 JCR 2區文章、
國際發明專利授權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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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 JCR 3區文章、
國家發明專利授權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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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 JCR 4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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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被SCI收錄的正式期刊
(不包括增刊)文章、
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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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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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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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
中文科技論文統計源刊物上發表
|
1
|
其他公開出版的刊物上
(有正式刊號)發表
|
0.1
|
計算專利加分時,一作和二作的校內導師(企業導師)不計算在加分范圍內,其余作者參照(二)獎勵分中第2條計算加分。只是申請并獲得公開號則按照規定分值的1/2加分。不同排名的專利申請參考論文發表規則獲得相應分值。國際專利有申請號就按照規定分值的1/2加分。
(2)參加科技創新、學科競賽活動取得各級獎勵者,最高按下表加分:
等級
級別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國家級
|
12
|
8
|
6
|
省部級
|
8
|
6
|
5
|
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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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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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3)獲得科技成果獎者,最高按照下表加分:
級別
|
加分
|
國家級
|
特等獎
|
50
|
一等獎
|
45
|
二等獎
|
40
|
三等獎
|
30
|
省部級
|
特等獎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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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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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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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獎
|
10
|
三等獎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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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懲罰分
懲罰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核定??鄯旨殑t如下:
1.文獻綜述、開題報告沒有按時完成者(以學位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規定的時間為準),扣10分;
2.經鑒定確認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或非法轉讓技術成果者,扣30分;
3.經鑒定確認個人考試成績造假者,扣30分。
五、文體活動測評
文體活動分=100分×個人文體活動總分/文體活動基準分
個人文體活動總分=基礎分+獎懲分
文體活動基準分取學生所在集體參評成員的最高個人文體活動總分
(一)基礎分(100分)
(二)獎勵分
獎勵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工作小組核定。加分細則如下。
1.文體活動加分項主要依據校機關和體育教學部組織的校級及以上活動加分,各類興趣類社團活動不加分。
2.加分項目分成文藝、體育兩類,其中文藝包括所有歌舞、演講辯論、書法繪畫、攝影、視頻制作、上級部門集中組織的征文等文化藝術相關的比賽,體育包括所有球類、體操、田徑等相關的體育活動類比賽。每類最多加兩項,每類取一個最高獎勵分后,另一項獎勵分乘0.2系數后累加。
3.雖未獲名次但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研究院)組織的活動者并有重大貢獻的,由綜測小組認定加2分。
4.雖未獲名次但代表學校參加省部級各種文藝、體育比賽者加4分。
5.代表學校參加文藝活動及體育比賽獲得名次者,最高按照下表加分:
等 等級
級別
|
一、二名
(特等獎、
一等獎)
|
三、四名
(二等獎)
|
五、六名
(三等獎)
|
七、八名
(鼓勵獎、
優勝獎、各
類單設獎
等)
|
國家級
|
30
|
20
|
15
|
10
|
省部級
|
20
|
15
|
10
|
5
|
?!〖?/span>
|
10
|
7
|
5
|
3
|
6.能區分主力和非主力的集體項目由參與者分享加分。主力隊員按所得獎勵分的2/3加分,非主力隊員按所得獎勵分的1/3加分。
7.運動會集體項目、一二九長跑等比賽項目,參與人員按照所得獎勵分的2/3加分,具體比賽項目由學院(研究院)綜測小組認定。
六、補充說明
(一)德育、智育、體育比賽獲獎加分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二)有注冊軟件版權的軟件必須與所做論文內容才可加分,與所做內容無關不予加分。并且需登錄導師系統打印作者排名后由導師簽字確認。如有異議,交由學術委員會認定。
(三)經綜合測評小組審議后,在最終截止時間之后提交的加分材料不予受理。
七、測評程序
(一)學院測評
研究生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負責研究生綜合測評結果的統計、審核和公示;
德育測評中的社會工作獎勵分由校、院學生工作小組和院研究生綜合測評工作小組共同確定,文體活動測評中的獎勵分由體育教學部提供,同時需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
(二)網上公示
在完成測評工作后,需將測評結果網上公示3天,研究生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院研究生綜合測評領導小組申請復議。
(三)上報備案
學院于規定時間之前將紙質版綜合測評匯總表(附件1),由院黨委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1.綜合測評工作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學院、班級要加強檢查監督,特別要加強各類獎勵分項目證明材料的審核工作;
2.綜合測評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參評資格,嚴重者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3.做好綜合測評工作總結,力求簡明扼要,重在反映測評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為今后工作的開展提供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