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學院、各專業、各班級綜合測評評定小組的綜測測評計算工作,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手冊》和《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本科生綜合測評辦法(征求意見稿 反饋時間截止到2019年8月26日中午12:00)》中的相關規定,現將2016級(本)的綜合測評成績予以公示,具體成績見附件。
自本公告發布一日內(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7日),凡對公示成績有異議者,以書面形式提交本班或本專業綜合測評評定小組。各班綜合測評委員會組長為各班班長,各專業綜合測評組長為各專業輔導員老師。如各專業綜合測評組長仍無法決斷,則提請學院綜合測評評定小組商議。9月7日17:00點之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