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化學工程學院
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考研招〔2016〕1號)文件精神和學?!?/font>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實施細則》,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化學工程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細則如下:
一、成立學院博士研究生錄取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政策的必要解釋和爭議問題的處理:
組長:高金森
成員:郭緒強 劉植昌 孟祥海 胡建茹 宋健斐
王 剛 劉 蓓 袁 珮 嚴超宇 王慶宏
秘書:邢永君
二、成立學院博士研究生錄取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學生資格審查:
組長:劉植昌
成員:邢永君 陸杭波 李啟夢
三、復試資格。按照學校的要求,博士復試分數線和復試資格規定為: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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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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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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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課和加試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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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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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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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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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筆試+聽力≧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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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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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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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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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博
連讀生(本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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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2013、2014、2015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2013級專業型碩士研究生,條件為:碩士學習期間課程無不及格成績或者重修記錄;綜合測評(對于2015級學術型碩士為第一學期課程平均分排序)位于所在碩士專業的后50%的學生必須有3名專家的推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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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比例控制在110%左右。符合復試要求的學生名單將在5月1日前在化學工程學院主頁上公布。
四、資格審查及體檢安排。
2016年5月5日13:30~16:00進行資格審查,地點化工樓B座301室。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前到校醫院體檢,詳細安排見《關于2016年博士復試體檢的通知》(見附件1)。
五、復試分組。按照學生報考的導師所在的學科分組,各復試小組至少由5名教授組成,且其中博士導師不少于3名。分組如下(綜合考慮生源質量和各學科之間的差異,各學科專業最終擬錄取人數以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公示的擬錄取名單為準):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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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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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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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招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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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復試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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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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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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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技術(根據最終學生情況分小組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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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王剛
副組長:
劉蓓
袁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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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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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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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利 高金森 藍興英 李永峰 劉植昌 孟祥海 徐春明 趙鎖奇 周亞松 史 權 段愛軍 陳光進 郭緒強 胡玉峰 劉艷升 盧春喜 孫長宇 朱建華 劉夢溪 范 煜 鞏雁軍 劉百軍 申寶劍 張 鑫
張忠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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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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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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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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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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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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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義 孫國剛 魏耀東 吳小林 張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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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復試時間:5月7日。具體分組情況和復試地點5月6日下午5點前在化工學院主頁上公布。
七、復試內容:復試內容包括學生的外國語水平、專業基礎知識、運用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政治思想道德考核等。重點考察學生外語應用能力、專業知識面、綜合能力、學科基礎知識、科研能力、科研發展潛力、對學科前沿的了解。 整個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八、復試方式
復試采用面試+綜合考察的方式進行,重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培養前途的學生。
要求考生掌握本門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廣博的科學視野;對所報博士學科領域較為熟悉,有一定的理論與實踐基礎、具有創新能力、開拓精神和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綜合能力;具有較好的文化素養和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考察重點為考察考生的學術水平、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及對專業前沿的知識面,以附加分的形式體現,包括考生發表論文、科技成果獲獎、專利等能證明考生綜合素質能力的材料。該部分成果以附加分的形式計入總成績,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以上 10分(有證書)
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 8分(有證書)
局級科技成果獎 5分(有證書)
SCI、 EI收錄論文 5分/篇(第一作者且有檢索證明);
發明專利 5分/項 (第一發明人)
以上積分可以累加,但附加分最高為10分。
九、初試成績
統考生:
初試成績= 英語成績(筆試+聽力)/1.2×40% +專業課程1成績×30% + 專業課程2成績×30%;
碩博連讀生:
按照專業綜合測評排名用以下辦法進行折算:
初試成績="50+(專業總人數-本人專業綜合測評名次(1年級碩士研究生按照第一學期智力排名計))/(專業總人數-1)×50;
十、復試成績
外國語面試成績="全體面試小組成員給出的外國語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權重相同)。
專業知識面試成績="全體面試小組成員給出的專業知識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權重相同)。
復試成績="外國語成績×50%+專業知識面試成績×50%。
十一、考生最終總成績
考生最終總成績 = 初試成績×50% + 復試成績×50%+附加分。
十二、錄取方式及錄取原則
出現以下四種情況的學生不能被任何導師錄?。?/span>
1. 未達到學院規定的分數線或者復試資格規定者;
2.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 體檢不合格者;
4. 成績合格但在指標范圍內沒有導師接受者;
錄取原則:
1. 總成績靠前且達到本復試小組給定的招生指標內的學生具有被錄取資格,其它學生暫不具有錄取資格;
2. 所有導師和具有被錄取資格的學生雙向選擇決定具體指導教師;
3. 如果具有被錄取資格的學生沒有被報考的導師錄取,而且不同意調劑導師,則失去被錄取資格;
4. 錄取資格有空位后總成績排名靠后的學生依次遞補獲得被錄取資格,導師與遞補考生雙向選擇決定具體指導教師;
5. 為了充分體現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導師可根據本人的招生指標在具有被錄取資格的學生中,從報考本人的學生中(可以不按照總成績分數從高到低錄?。┳灾鳑Q定招收博士研究生,也可以錄取報考其它導師的具有被錄取資格的學生,導師也有放棄錄取學生的權利。
獲得基礎研究招生計劃的導師當年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學院盡量保證每位導師招收一名博士生指標。各復試小組必須控制錄取總人數在復試小組博士指標內。
面試成績初步定于5月11號下午17點前在化學工程學院主頁顯著位置公示,學生請及時查閱。對于不予錄取的考生,會在5月9日下午17點之前通知考生本人。
公開招考、碩博連讀應屆生承諾書,承諾9月入學前能夠拿到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模板見附件2。
十三、其它規定:
(一)博士研究生總數包含直博生、碩博連讀生、公開招考生以及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委培或定向)數。
(二)基礎研究項目
1) 學校為支持基礎科學研究特設置基礎研究博士招生計劃。
2) 在研項目若有一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部級自然科學基金(不含行業各類基金),其前三年年均科研到帳經費至少為30萬元。
3) 在研項目若有二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部級自然科學基金(不含行業各類基金),其前三年年均科研到帳經費可少于30萬元。
4) 按要求提交近2年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被三大檢索系統收錄文章情況。
5) 由導師本人提出基礎研究資助招生需求書面申請,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確定。
6) 獲得基礎研究資助的導師每年只能招1名博士生,3年內不得超過2次。
7) 獲得基礎研究資助的導師作為第二作者,獲得基礎研究資助的博士生論文答辯前必須發表2-3篇三大檢索收錄的高水平論文。
(三)跨一級學科協同培養項目
為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A研究工作的指導意見》(教技〔2012〕2號)文件精神,凡與國內外協同創新、學科間的協同交叉、高水平導師間的協同創新的導師可申請此項目。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確定。協同創新項目申請要求詳見中國石油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實施細則附件。
(四) 重大研究項目
凡符合關于印發《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博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中石大京?!?font size="+0">2008〕55號)要求的可申請。
若兼職博士研究生導師申請學校重大研究項目招生指標,可以突破三年內限招1人的規定。在讀博士生超過10人的導師不允許招收重大項目考生。
十四、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化工學院接待電話:89733089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89733105
十五、其他未盡的非原則性問題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和學院博導大會討論決定。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化學工程學院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