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工程學院《前沿講座》課程教學工作細則(試行)
一、教學要求
1、學院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教師 ,每學年至少要有一次學術講座。
2、教師將講座申請表(附件一)于每學年的9月上旬交給系主任,由系主任匯總后(電子版)9月10日前報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
3、研究生教學秘書匯總全院老師的講座信息,報主管院領導審閱。
4、確定后的講座內容在學院網上公示。供學生選課。
二、選課與聽課要求
1、學生進入選課系統,以班級為單位,選自己所在教學系對應的班級即可,對應的成績錄入也在該老師名下。
2、聽課至少8次。學生根據導師的安排和自己的興趣,可以在全院范圍內選聽老師的講座。按照培養方案的要求,每位學生保證至少選聽8次講座,多次不限。每次聽完講座要填寫聽課記錄表并由講座老師的簽字才有效。
3、總結報告。學生修完8次課后,完成一篇總結報告,字數不少于5000字。
三、成績的管理
1、課業成績。學生將有效的聽課記錄表和自己撰寫的報告交給自己的導師,由導師批閱給出成績。
2、成績錄入。課程結束后一周之內學生要將課業成績材料(聽課記錄和總結報告),交給選課時系統內確認的老師(各系負責研究生教學的系主任),統一進行成績錄入。
3、材料歸檔。各系主任錄完成績后,統一將成績單(一式三份)、聽課記錄表和總結報告交院辦研究生教學秘書。
4、成績記錄表格見附件。
化學工程學院
201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