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化學工程學院
關于接收2019級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復試細則
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化學工程學院情況,制定此復試細則。本細則適用化學工程學院接收2019級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所有專業的學術型(含直博生)和專業型碩士考生。
一、推薦免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組長: 魏強
成員:高金森 孫學文 姜桂元 孫凈宇
劉夢溪 任申勇 王 娟 王慶宏
2.資格審查工作小組
組長:魏強
成員:邢永君 郝雪蓮 賈皓 付彥君
二、復試細則的公布時間、方式
公布時間:2018年9月17日
網址:http://www.hztuling.com/chem/
三、研究生的基本條件
1.基本要求
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和學術作風,具備良好的科學道德。熱愛祖國,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能勝任工作和學習任務。
2.學術型研究生(含直博生)業務要求:
掌握所學專業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了解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的潛力,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對本學科領域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與探索。具有較強的外語讀寫聽說能力,能熟練地閱讀、理解和翻譯外文文獻。英語已經通過國家四級考試(≥425分)。
3.專業型研究生業務要求
掌握所學專業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了解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具有從事工程技術研究的潛力,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對本專業工程技術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創新型的設計和技術改造方案。具有較強的外語讀寫聽說能力,能熟練地閱讀、理解和翻譯外文文獻。英語已經通過國家四級考試(≥425分)。
四、復試安排
1.資格審查:9月25日下午3點前,化工樓B座301研究生教學秘書處;免復試的推免生可以將資審材料在規定的時間郵寄至學院辦公室(地址:北京昌平府學路18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化學工程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收);未提交資審材料的申請者不能參加復試也不能錄取。材料主要包括:
(1)申請人自述(另附頁,重點介紹你的學術背景、獲獎和發表文章、曾經作過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等);
(2)碩士現實情況表現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院主頁下載專區):加蓋目前所在學?;蛘邔W院組織(人事)公章。
(3)網上注冊成功后獲得推薦資格的紙質版材料。若暫時沒有可以提供本科學習高校的保研綜合排名和學校出具的推免研究生證明文件;
(4)加蓋本科院校教務處公章的學習成績單原件。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導師確認書。
(6)復試費100元。
(7)在核心刊物或會議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學術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如果有);在學期間曾從事過課外科技活動或社會實踐活動,獲獎或表現突出,由教務部門書面證明(如果有);其它獲獎或資格水平證明復印件(如果有)。
(8)報名表(按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型)。
2.復試組織:學院按照二級學科分為化學工藝、化學工程、工業催化、環境工程4個組進行復試,每個學科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
3.復試時間:
2018年9月26日下午統一組織一次面試(包括校內和校外)。如果不能參加我院9月26日下午面試的有資格的學生,隨時向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提交復試材料,經過審查合格后,發放面試通知,可隨時進行面試,面試方式也可結合實際情況多種形式進行,但是時間最遲為2018年10月12日上午12點。
4.體檢:考生不必進行體檢,待2018年新生入學報到時參加統一體檢。
5.有協議書的考生,可以不參加面試,資格審核材料審核通過后直接錄取。
五、復試考核方式
復試考核分為專業知識面試和英語水平測試二部分:
1.專業知識考核(100分)
主要考察學生的專業知識和靈活應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2.英語水平測試(100分)
主要考察學生的發音、聽力、表達、專業詞匯和翻譯能力。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通過對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進行考核。資格審查小組參照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情況表現表,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評價。
八、復試成績權重分配,總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外語聽力、口語(100分)×33%+專業知識與技能面試(100分)×67%
(2)復試外語成績、專業知識與技能面試成績、復試成績任何一項低于60者,不予錄取。
(3)沒有導師接收的學生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5)申請直博(入學直接取得博士學號)的保研學生需要提前與導師溝通,并提出申請,以便在面試時進行考察。
九、其它
1. 如發現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不具備推免生資格,即取消申請人面試資格或擬錄取資格。
2.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接待電話:89733089 89739075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監督舉報電話:89733105
2.本細則與上級有關規定矛盾時,以上級文件為準。
3.其他未盡事項由化學工程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化學工程學院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