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35號)等文件精神,深化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現決定開展創新創業教研室建設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提高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為核心,建設一批類型多樣、動態開放的創新創業教研室,夯實基層教學組織力量,推動形成創新創業師資培育、教學發展、教研提升的新平臺、新方式、新生態。
二、建設類型
創新創業教研室分為思創融合類、專創融合類、賽創融合類、工創融合類和雙創通識類,建設指南詳見附件1。
三、建設條件
1.教研室申報須依托已開設的課程(理論、實驗、實習等),或已掛牌的實踐實訓基地,或指導的白皮書賽事等。
2.教研室成員不超過10人,鼓勵建設校企聯合、跨學校、跨學院、跨專業、多學科交叉的教研團隊。
四、建設任務
1.加強創新創業教育研究與改革。依托創新創業教研室,推動教師對創新創業教育相關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評價等方面的探索和實踐,凝練和推廣研究成果。
2.建設創新創業教育優質資源。教研室成員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礎上,協同共建創新創業相關課程、教材、知識圖譜、教學視頻、習題試題、教學案例、實踐項目等,形成優質共享創新創業教育資源庫。
3.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將成熟有效的創新創業課程實施方案、教材、教學資源等面向全校師生推廣,促進創新創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五、運行與管理
1.2024年建設創新創業教研室數量不超過10個,建設期為2年。
2.建設期間,創新創業教育學院為教研室運行提供支持保障:定期開展針對性師資培訓,提升團隊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水平;對于教研室創新創業相關成果,如教材出版、高水平教改論文發表、知識圖譜建設、在線教學資源建設等,提供一定的經費支持。
3.建設期間,教研室需定期匯報建設進展;對建設期滿、通過驗收且建設成效優秀的教研室,正式認定為校級創新創業教研室,認定后通過年度考核可進行續期。
六、材料報送
教研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創新創業教研室申報表》(附件2);學院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通過審核的材料于2024年4月18日前OA報送創新創業教育學院。
聯系人:謝老師 聯系電話:89739147
創新創業教育學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