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er id="hh1nh"></meter>
<th id="hh1nh"><em id="hh1nh"><delect id="hh1nh"></delect></em></th>

        <form id="hh1nh"></form>

          <listing id="hh1nh"><nobr id="hh1nh"></nobr></listing>
          <nobr id="hh1nh"></nobr>

            <th id="hh1nh"><form id="hh1nh"><font id="hh1nh"></font></form></th>
            <rp id="hh1nh"><progress id="hh1nh"></progress></rp>
            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 本科生培養 - 辦事指南 - 學生專用

            學生專用

            學生必修課補緩考辦理指南


              

            一、在校生補考申請

            以考試形式進行期末考核的必修課,學生如果期末考試不及格,需根據教務處發布的開學初補考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本科生教務管理系統確認參加補考考試。未確認或確認未參加補考的視為放棄補考機會。

            (注:下列學生不允許參加必修課補考:被取消課程考核資格的;曠考、違反考核紀律或作弊的;重修或復修不合格的選修課沒有補考)

            二、在校生緩考申請

            1、學生申請:

            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正常參加必修課期末考試的學生,須至少提前三天在本科生教務管理系統提出緩考申請。

            2、輔導員、任課教師審批

            學生需至少提前三天聯系輔導員、任課教師說明相關情況,征得輔導員、任課教師同意并在本科教務系統進行審批。

            3、緩考確認

            學生需根據教務處發布的開學初補緩考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本科生教務管理系統確認參加緩考。未確認或確認未參加補考的視為放棄緩考機會。

            4、流程結束

            5、特殊情況處理

            因突發緊急事件無法在考核前于系統中辦理緩考手續的,可在考核前通過電話或委托他人向任課教師和學院說明情況,課程考核后1周內聯系任課教師、開課學院所在院辦進行補辦。

            6、緩考原則

            以虛假事實或理由申請課程緩考的、未參加課程考核且未辦理緩考手續的,按曠考處理。

            三、結業生補考報名申請

            非在校學生需根據教務處發布的開學初補考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本科生教務管理系統→菜單→考試→學生重考申請,確認參加補考考試。未確認或確認未參加補考的視為放棄補考機會。


            圖片.png



            99亚洲综合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