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必修課補緩考辦理指南
日期:2024-11-13 | 訪問量:
一、在校生補考申請
以考試形式進行期末考核的必修課,學生如果期末考試不及格,需根據教務處發布的開學初補考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本科生教務管理系統確認參加補考考試。未確認或確認未參加補考的視為放棄補考機會。
(注:下列學生不允許參加必修課補考:被取消課程考核資格的;曠考、違反考核紀律或作弊的;重修或復修不合格的選修課沒有補考)
二、在校生緩考申請
1、學生申請:
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正常參加必修課期末考試的學生,須至少提前三天在本科生教務管理系統提出緩考申請。
2、輔導員、任課教師審批
學生需至少提前三天聯系輔導員、任課教師說明相關情況,征得輔導員、任課教師同意并在本科教務系統進行審批。
3、緩考確認
學生需根據教務處發布的開學初補緩考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本科生教務管理系統確認參加緩考。未確認或確認未參加補考的視為放棄緩考機會。
4、流程結束
5、特殊情況處理
因突發緊急事件無法在考核前于系統中辦理緩考手續的,可在考核前通過電話或委托他人向任課教師和學院說明情況,課程考核后1周內聯系任課教師、開課學院所在院辦進行補辦。
6、緩考原則
以虛假事實或理由申請課程緩考的、未參加課程考核且未辦理緩考手續的,按曠考處理。
三、結業生補考報名申請
非在校學生需根據教務處發布的開學初補考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本科生教務管理系統→菜單→考試→學生重考申請,確認參加補考考試。未確認或確認未參加補考的視為放棄補考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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