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院務公開制度
時間:2013-12-31 來源:作者:
一、院務公開的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院務公開工作的要求,保證外國語學院改革和發展的順利進行,結合我院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二、院務公開的內容
(一)學院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規章制度以及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實施情況。學院領導機構、組織機構及其活動原則。
(二)學科建設。學科建設規劃的制定及實施情況,重點學科建設情況,學術交流情況。
(三)教學工作。教學管理、教學日歷、教學及考試大綱、培養方案。教學立項、成果申報情況。各種教學獎勵的評選條件、推薦情況。
(四)科研工作。各級縱向科研項目的申報條件、審批情況,縱橫向科研經費數額??蒲性u獎條件、程序及科研獲獎情況。
(五)學生工作。有關三好學生與優秀學生干部評選、獎學金評定、優秀畢業生留校等事項。研究生管理制度。
(六)職稱評定。職稱評聘的政策、過程及結果。年度考核的標準、程序及結果。評優選先的條件、程序及結果。
(七)隊伍建設。隊伍建設規劃與工作方案,引進人才的情況。研究生導師、學科帶頭人、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等的推薦、申報情況。公派出國及國內進修的指標、選派條件、程序、結果及經費來源等情況。
(七)財務管理。學院財務年度預算方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各項重大財務開支計劃。
(八)其他需要向師生員工公開的事項。
三、學院院務公開的形式
1.通過黨政聯席會、學術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院班子與系主任聯席會、系主任支部書記會、二級教代會、工會委員會、黨員大會、全體教職工大會、學生會及黨團基層組織等形式通報相關院務。
2.通過建立公告欄、學院網站、現代化通訊設施等實施公開。
3. 建立學院工作意見箱、網上信箱、院領導接待日等多種途徑及時反映情況,解決問題。
四、院務公開的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院務公開領導小組:
組長:學院書記、院長
副組長:科研副院長、教學副院長、院雙代會主任委員、學院黨委紀檢委員、工會主席及副主席
五、監督措施
(一)聯絡員要及時收集教職工對院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院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對意見和建議分析研究后,及時作出處理和答復。學院工會每年組織2次對院務公開工作的民主評議,并將評議結果在本學院范圍內通報。
(二)設立院務公開意見箱和監督電話,指定專人(學院黨委秘書)管理。對有關院務公開方面的意見與質詢,要及時做出負責任的答復和處理。
(三)對在院務公開工作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搞形式主義的,一經發現,要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根據有關規定做出責任處理。
外國語學院
2011年11月28日